买到问题农产品?投诉有渠道,处理有保障!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7-01

去菜市场买了斤草莓,回家发现有股怪味;从超市拎回的大米,煮出来颜色不对劲…… 碰到这些闹心事儿,您是不是曾发愁该找谁说道?以前可能觉得 “投诉无门”,现在可不一样了,咱老百姓的声音有人听、有人管。今天,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带大家了解一下法律规定。

买到问题农产品?投诉有渠道,处理有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收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投诉举报人。

这法条咋落实呢?现在农业农村部门都把投诉电话、邮箱等渠道明明白白公布在官网、市场显眼处。您要是发现农产品有问题,打个电话、发封邮件就能反映。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告诉大家,部门收到后不会踢皮球 —— 要是归他们管,就赶紧查;要是该找市场监管等其他部门,也会帮您转过去,还会给您回个信儿。这下咱们再碰到农产品质量问题,可别忍着,依法维权才能让 “菜篮子” 更安全。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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