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许可证:如何合法卖种子?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12

种子市场的规范关乎农业根基与农民收益。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为保障种业健康发展,《种子法》第三十八条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范围及特殊情形作出明确规定。

种子许可证:如何合法卖种子?

《种子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备案。

发证机关明确许可证有效区域,让种子经营活动有清晰边界。比如市级部门发证时,会限定企业可经营的具体县区范围。三种特殊情况无需重复办证:在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其经营类似主公司的延伸;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经营模式相对规范;受有证企业书面委托生产、代销种子,委托方已具备资质。

但无论哪种情况,都需向当地主管部门备案,便于监管部门掌握市场动态。而实力强、符合条件的选育生产经营一体化种子企业,许可证有效区域为全国,既认可其优势,也激励行业提升竞争力。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严格落实此条,能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推动种业稳健发展。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