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法律“红线”,保障农产品安全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12

餐桌上的农产品,是家家户户饮食的基础,其质量安全至关重要。从农田到餐桌,每个环节都可能影响农产品的品质,而农产品产地更是源头所在。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对农产品产地的监管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此有着明确规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深入了解。

严守法律“红线”,保障农产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条指出,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监测制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农产品产地监测计划,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

这项规定意义重大。产地环境直接影响农产品的品质与安全,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灌溉水源是否清洁等,都会反映在农产品上。多部门联合制定监测计划,能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全面深入地对产地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价。农业农村部门熟知农业生产,生态环境部门擅长环境监测评估,自然资源部门掌握土地资源信息,三方协作,可及时发现产地环境污染、土壤肥力下降等问题。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通过持续监测,能尽早察觉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如修复污染土壤、调整种植结构等,从源头上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筑牢防线,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安心。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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