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生产记录:舌尖安全的“守护神”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17

一日三餐,农产品是餐桌上的主角,它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我们的身体健康。从田间地头到千家万户的餐桌,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告诉大家,为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记录作出了严格规定。

农产品生产记录:舌尖安全的“守护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这条法规要求详细记录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能避免农药、化肥的滥用,确保农产品不会因过量使用化学品而存在安全隐患。比如记录农药的停用日期,能保证农产品在安全间隔期后再进入市场,减少农药残留风险。

记录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情况,能及时发现问题,避免病虫草害对农产品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为后续生产提供经验参考。而明确收获、屠宰或捕捞日期,一方面能保证农产品在最佳时期进入市场,保证口感和营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便于溯源追查,明确责任。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强调一下,这些看似繁琐的记录,实则是守护 “舌尖上安全” 的重要防线,让老百姓吃得安心、放心。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三农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jpg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三农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