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刑事”联动,严守农产品安全关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7-02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乎千家万户餐桌的大事,从蔬菜瓜果到肉蛋粮油,每一份入口的食物都承载着百姓对健康的期待。为了让监管更有力度,法律为农产品安全筑牢防线,《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一条便是其中关键一环。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带大家了解一下。

“行政+刑事”联动,严守农产品安全关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农业农村、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在现实中,监管部门日常会对农产品进行抽检、巡查,若发现违法使用禁用药物、销售有毒有害农产品等可能触犯刑法的行为,就会按法规移送公安。而公安审查后,对无需刑事处罚的,也会转回行政部门处理,确保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想说,这种“行政+刑事”的衔接机制,就像一张严密的网,既严惩犯罪行为,也不放过任何违规操作,全力守护着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让大家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特邀编辑,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全国三农法制调研中心.jpg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三农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