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创业别担心,合作社权益有保障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7-11

在农村创业搞合作社,不少人担心“会不会被区别对待”“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其实,国家早已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吃下“定心丸”,从法律层面扫清后顾之忧。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带大家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创业别担心,合作社权益有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条规定:国家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这意味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城里的企业、公司一样,在市场上拥有平等“话语权”。无论是申请贷款、参与招投标,还是享受政策优惠,都不会因为“农民办的”就低人一等。比如在税收减免、用地审批等方面,合作社都能和其他市场主体站在同一起跑线。

更重要的是,合作社和成员的权益被牢牢守护。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提醒,不管是集体财产、成员分红,还是生产经营自主权,都不容他人随意干涉、侵占。要是遇到乱收费、强占资源等情况,法律就是最坚实的后盾,合作社和成员可以理直气壮维权。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三农调研员强调一下,这条法规是对合作社发展的有力支持,更是给每一位投身农业、扎根乡村的农民朋友,送上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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