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户多宅”整治 哪些情况会被拆除?哪些可以暂时保留?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27

农村“一户多宅”整治 哪些情况会被拆除?哪些可以暂时保留?

  伴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收官,农村宅基地整顿工作也会越来越严格,“一户多宅”的整治更是首当其冲,对此,农民朋友最关心的就是哪些情况属非法、要被拆除,哪些合法、可以保留,下面就让我们具体了解下。

  什么是“一户多宅”?

  “一户多宅”是指违反农村一户一宅标准,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两处及以上宅基地的情况。分合法和非法两种情形。

  农村合法“一户多宅”:

  1、最开始在土地申报登记时就已经合法登记的;

  2、已经合法取得了一处住宅,后来又购买了集体经济组织住宅的;

  3、已经合法取得了一处住宅,又继承了父母的合法房屋的;

  4、已经经过了依法处罚的。

  农村非法“一户多宅”:

  1、建了新房,旧房不拆旧的;

  2、已经有了一处农村住宅,未经批准后又新建住宅的(非法占用农田、建设用地等);

  3、依法继承房屋后,未经批准新建、拆建、改建的;

  4、旧的土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影响过往行人安全的;

  5、虽有权证来源,但已经法定程序撤销权证的;

  6、不符合分户标准的一户多宅。

  以下两种情形可以暂时保留:

  1、住宅被列入古建筑、文物保护控制范围;

  2、拆除后会影响邻里房屋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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