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上海市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函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8-04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根据《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3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8号)以及《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等文件有关精神,财政部下达我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等6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计61522万元,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会同上海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等项目实施方案,共分配资金61522万元,具体资金分配使用方案见附件。

    此函。

    附件:1.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5.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6.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4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粮油生产保障资金1030万元,主要用于扩种油菜补助和实施粮油、蔬菜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行动。

    一、支持扩种油菜

    支持扩种油菜,安排资金150万元。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轮作休耕、油菜生产和带状复合种植推广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25〕13号)要求,2025年农业农村部下达我市油菜生产任务1万亩。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要求,我市继续对种植规模在50亩以上且承担全市油菜生产任务的生产主体,每亩直接补贴150元,补贴资金实行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统筹,该项资金150万元全部分配给承担油菜生产任务的光明食品集团。

    二、实施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

    (一)实施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安排资金58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农办农〔2025〕14号)要求,我市坚持以提升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水平为主线,选择松江区和光明食品集团作为粮食作物项目县整建制推进,每个项目县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0万亩以上,项目区力争实现示范片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5%以上,加快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推广、持续推进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力机型融合发展,分区域、分要素、分环节抓好耕种管收全过程,辐射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

    (二)实施蔬菜绿色高产高效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5〕14号)精神,我市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促进蔬菜绿色高产和提质增效为目标,选择青浦区作为2025年国家级蔬菜提质增效推进县实施主体,推进县聚焦绿叶菜2-3个品种,打造相对集中连片的千亩方2个,辐射带动1万亩以上,打造蔬菜绿色高产高效发展典型,集成推广一批绿色高产高效技术,培育一批新型生产经营主体,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带动,示范推进蔬菜大面积均衡增产、品质提升和效益增加。

    附件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7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27225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化肥减量增效、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及二轮延包等方面工作。

    一、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安排资金19056万元。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绿色生产补贴管理细则的通知》(沪农委规〔2022〕6号)要求,我市继续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本市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其他农业经营组织给予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实行中央财政和市级财政统筹,按照水稻种植面积予以补贴,每亩补贴标准为260元,对各区按照上年水稻实际种植面积进行拨付;对光明集团等农业企业对上年资金进行清算,并预拨当年资金。

    二、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

    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安排资金7711万元。加快年度项目立项,指导涉农各区及市有关企业做好项目遴选、申报、初步设计及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地审查等前期工作。及时完成2025年度项目批复。重点补齐农田灌排设施等短板,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年度任务。加强督促各地抢抓农闲有利时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于新立项未开工项目,要求逐一落实建设计划,加快项目招投标,提前做好开工前准备,实现尽早开工。对于在建项目,要求倒排工期,加快进度,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推进耕地质量提升

    (一)推进科学施肥增效(原化肥减量增效),安排资金168万元。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25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的通知》要求,资金用于整县开展“三新”技术集成模式推广,以及田间试验和施肥调查等工作。年内实现开展化肥减量田间试验40个,农户施肥调查2000户,遴选金山区作为“三新”技术集成配套推进县,主要在水稻上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缓控释肥模式,重点打造10个千亩方和2个万亩片,辐射带动15万亩以上,进一步推动我市化肥使用减量增效。

    (二)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总工作,安排资金117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开展上海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成果汇总工作,完成农业农村部下达我市年度绩效任务目标,形成普查总体报告、工作报告、土壤适宜性评价报告、土壤志、土种志以及属性图、类型图、专题图、数据库、样品库等各类成果,并做好质量控制和技术指导工作。

    (三)开展二轮延包工作,安排资金173万元。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要求,中央资金173万元,其中120万拟补助青浦区朱家角镇2024年已开展的整镇试点工作,其余53万按照2025年试点村承包农户数分解下达各涉农区的18个试点村。

    附件3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 〕13 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农业产业发展资金25888万元,主要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质资源保护、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及渔业发展支出等方面工作。

    一、支持种业发展

    (一)农业种质资源项目,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梅山猪、浦东白猪、沙乌头猪、浦东鸡4家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安排资金200万元,用于保种场按照保种群体数量等要求,规范做好品种登记、选种选配、疫病防控,准确完整记录系谱和生产性能等保种信息,及时填报畜禽遗传资源管理系统,确保保种场正常运转,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支持国家都市特色作物种质资源中期库和国家食用菌种质资源库开展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资源保护单位落实保护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库(圃)保存资源的登记、监测,及时繁殖更新低活力种质,准确完整记录菌种信息,定期更新、复壮菌种资源,规范做好菌种收集保藏、鉴定评价、信息整理,确保生物安全,保障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库(圃)正常运转,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中华鲟保种保育项目,安排资金72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开展中华鲟的亲本培育、人工繁育、科学研究、能力提升等保种保育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珍稀水生生物(中华鲟)保种原种和子一代数量达400尾,珍稀水生生物(中华鲟)保种群体人工繁育能力上升。

    (三)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工作,安排资金1147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奶牛生产性能测定中心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资金用于各测定单位围绕生长速度和繁殖泌乳等开展相关性能测定和数据采集、上报工作。

    二、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创建农业产业强镇,安排资金1000万元。分别安排700万支持浦东新区老港镇、300万支持崇明区庙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一是崇明区庙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藏红花机械化生产、藏红花种球培育、藏红花加工技术提升、藏红花文化园、植物工厂、翠冠梨产业园功能拓展等。项目建设计划总投资408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地方财政资金300万,实施主体自筹资金2780万元。二是浦东新区老港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采购雪菜加工包装设备等。项目总投资为4006.6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006.69万元。

    三、支持渔业发展

    (一)远洋渔船更新改造,安排资金2000万元。根据现代渔业装备设施补助标准,计划安排2000万元用于补助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建造1艘金枪鱼围网船(1500总吨且船长65米以上)。

    (二)远洋渔船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安排资金532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24号)要求,中央下达资金532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全市5家远洋渔业企业船上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三)近岸、近海、外海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安排资金94万元。根据《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补助标准表(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农办计财〔2021〕24号)的有关补助标准,经与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协调,近岸近海外海调查项目由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委托符合条件的我市或中央在沪科研院所具体实施,安排中央资金94万元。

    (四)远洋渔船履约奖补,安排资金8795万元。根据年度资金和任务安排,对履行国际公约养护国际渔业资源的市属5家远洋企业进行奖补,引导远洋渔船开展负责任捕捞,养护国际海洋渔业资源。提升渔业资源调查养护,促进远洋渔业规范有序和高质量发展。

    (五)涉及远洋渔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安排资金11300万元。一是开展远洋资源调查监测评估,安排资金1100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请协助实施2025年度全球渔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估任务的函》(农渔远便函〔2025〕75号),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明确由上海海洋大学承担公海渔业资源综合科学调查项目和全球重要鱼种资源状况动态监测评估项目,安排中央资金11000万元。二是远洋渔业资源生产性调查,30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关于通报2025年度远洋渔业资源生产性调查计划的函》(农渔远便函〔2025〕59号)要求,由上海开创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承担基里巴斯凤凰岛及周边公海海域金枪鱼围网生产性调查项目,安排中央资金300万元。

    附件4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4629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以及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等方面工作。

    一、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安排资金2680万元。支持农民合作社不少于100家,家庭农场不少于30家,经营主体服务中心9个。项目目标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规范运行管理,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

    (二)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安排资金600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农办农〔2025〕15号)精神,我市继续在9个区实施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通过高产竞赛、择优补奖方式,鼓励粮食规模化经营主体集成应用水稻稳产增产集成新技术,实现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相融合,努力提高水稻规模化种植水平。参与主体要求专业合作社或企业种植规模不低于300亩、家庭农场或种植大户规模不低于100亩,常规稻亩产不低于550公斤、杂交稻亩产不低于600公斤,按照关键技术措施到位、单产目标实现等情况,确定补奖对象并公示,及时兑付补奖资金。

    二、强化高素质农民培育

    (一)大力培育高素质农民,安排资金281万元。以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为重点,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加快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全面推进本市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开展专题班,安排资金150万元。加快培养农业农村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强化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培训,组织举办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面向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农产品生产经营及社会化服务主体,突出智慧农业技术装备应用、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管理及服务、农产品品牌打造等内容,组织举办新型经营主体数字化技能应用能力提升专题班。

    (三)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安排资金105万元。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党组织书记和到村任职选调生等为重点。帮助参训学员学习政策、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乡村治理与致富带头能力,推进人才强农、人才兴农。全年计划培训3期,共300人。

    (四)继续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安排资金100万元。其中70万元为2025年度启动第四期“头雁”项目开展的培育资金,新支持培育50名“头雁”带头人,采取“4个一”培育模式,开展为期1年的系统性培养和综合性支持,着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一方、带动一片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30万元将根据农业农村部对培育机构评估验收合格后拨付的剩余资金。

    三、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提升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服务能力水平,安排资金713万元。围绕本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稳定本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定位,支持多元化推广元素共同参与农技推广服务,充分发挥科技支撑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与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支撑作用。全年总结形成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模式)3套,市主推技术到位率超过95%,建设38个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带动380户以上科技示范户,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21个,全年培训800名基层农技人员,发布农技推广服务视频36条。

    附件5

    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6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958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县、开展渔业增殖放流等方面工作。

    一、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创建秸秆综合利用县,安排资金336万元。通过全国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推动金山区现代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区主要农作物秸秆离田利用量同比增加5000吨以上;秸秆肥料化和燃料化利用成效提升,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化格局;借助物联网等先进科技手段完善监管体系,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效果提升;聚焦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通过秸秆能源化、肥料化路径实现农业固碳减排效益,培育生态低碳农业产业链。

    二、渔业资源保护

    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安排资金622万元。其中开展水生生物 (经济物种)增殖放流工作,安排项目资金402万元;开展水生生物 (濒危珍稀物种)增殖放流工作,安排项目资金220万元。按要求完成放流经济物种2430万尾、珍稀濒危物种6万尾的任务,且放流物种的组成结构等符合农业农村部2025中央财政资金增殖放流目标任务。

    附件6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财农〔2025〕18号)和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5〕9号)精神,2025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方向)1792万元。主要用于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工作。

    一、强制免疫补助

    实施重点动物疫病国家强制免疫,安排资金283万元。对本市范围内未纳入“先打后补”政策的规模养殖场和散养畜禽养殖户以及承担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和创建无疫小区相关工作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强制免疫补助。具体免疫程序按本市推荐的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实施,实现应免动物免疫密度均达到100%,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抗体合格率≥80%的目标。

    二、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开展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安排资金1509万元。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本市生猪养殖场根据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数量,采取后补助方式予以补贴分配。对已完成初次免疫并佩戴畜禽标识的病死猪,补贴标准80元/头。对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畜禽标识的仔猪,补贴标准40元/头。确保全年地产畜牧业生产稳定,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死猪事件。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zjgl/20250715/3b95d2c61852477aa328ba15805f9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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