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食品集团蛋鸡项目配套鸡粪处理中心项目验收及财务决算的批复

来源: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8-04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光明食品集团所属上海农场蛋鸡项目配套鸡粪处理中心项目申请竣工验收的请示》(光明粮农﹝2024﹞235号)收悉。我委委托市农业发展促进中心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现将有关情况批复如下:

    一、项目验收情况

    蛋鸡项目配套鸡粪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单位为光明食品集团上海川东农场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上海农场。经验收,项目总体建设情况基本符合批复文件的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二、项目财务决算情况

    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一批)的批复》(沪农委〔2022〕281号),项目批复总投资4516.31万元,其中安排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171.16万元。根据上海大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审价报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相关材料,项目总投资达到3234.29万元。对于该项目部分分项建设单价、工程量超出批复内容且未办理调整手续的超出支出部分,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不予认可,涉及资金21.16万元予以扣除,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审定项目决算投资额为3213.13万元(详见附件),与原计划相比减少1303.18万元。按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比例摊分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决算为1543.41万元,已预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02.69万元,待清算拨付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40.72万元。

    三、后续工作

    (一)请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结清项目的各类应付款项。

    (二)请按照《关于加强市级农业设施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22〕7号)有关要求,做好新增财政性资产的登记备案工作,明确资产归属和管理责任,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三)请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项目后续运营进行指导,提高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行。

    附件:蛋鸡项目配套鸡粪处理中心项目财务决算批复表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nyncw.sh.gov.cn/nyzjgl/20250613/338960fe14c04b8e8dd2402df415c4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三农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