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高素质农民培育合作机构的公告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5-08-04

  为切实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确保培育质量效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现向全国公开遴选合作培育机构,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内地遴选2所涉农高校或具备农民培育资质的涉农科研机构、培育机构。

  二、培育专题和对象

  (一)培育专题

   1.小麦产业综合发展能力提升专题。

   2.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专题。

  (二)培育对象

  1.遴选有一定产业规模、生产经营效益较好,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小麦种植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等50人,优先遴选全疆产粮大县小麦产业相关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

  2.遴选生产经营效益较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从事农村电商及相关经营负责人50人,优先遴选南疆和35个脱贫县返乡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电商青年负责人等。

  三、培育任务

  分别在华中、华北、华东等有关小麦优势产区和江浙沪等电商行业发展迅速的区域,开展专题授课和实践教学15天(含路途)。培训采用专题讲座、实习实训、现场教学、交流实践、线上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总学时数不少于120学时,疆内不少于24学时,疆外不少于96学时。

  四、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从事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能力,承担过历年农业相关培训任务,具有较丰富的培训工作经验。

  2.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教育培训职能或资质、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已列入政府采购名录,遵守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规定,无违纪违法和行政处罚记录。

  3.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有培训主题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具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职师资。

  5.具有较强的教学管理能力,结合培训班主题科学定制培育方案,设置培育课程。能够组建专业化的培训管理团队,配套相关学员管理、导师帮扶指导、评优激励等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档案材料,全程做好课件、录像等工作,规范建立培训台账及学员档案。

  6.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配备一支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服务保障团队,及时了解、解决学员的需求,及时记录和总结实施情况。组织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跟踪回访团队,深入基层一线帮助学员面对面解决问题。

    (二)重要条件

  1.培训班方案结合实际,内容丰富,操作性、针对性强。

    2.培训项目资金预算合理,使用效率相对高。

  3.现场教学点安排符合培训专题要求。

    4.培育机构相关专题培训实力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育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涉农培训情况、保障措施等,并对材料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培育方案。立足培训班主题,制定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培训重点、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培训经费、服务保障、跟踪服务等内容。

  (三)证明材料。包括法人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时间及要求

  2025年7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发送至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邮箱。

  七、遴选程序

  (一)材料初审。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育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专家评审。组织新疆农业农村厅有关业务处室和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新疆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谢奋慧、谭军

  联系电话:0991—2855101

  电子邮箱:xjngxjwk@163.com

  

  新疆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2025年7月3日

  


原文链接:http://nynct.xinjiang.gov.cn/xjnynct/c113605/202507/81112ffbdd374d549aafbbe4a1a82f9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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