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属于全体村民!村委会卖地需全体同意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8-11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的 “命根子”,这不仅是庄稼生长的地方,更是全家的生活依靠。按照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是全体村民的共同财产,不是村委会可以随便处置的 “私产”。今天,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给大家讲明白。

土地属于全体村民!村委会卖地需全体同意

村委会的职责是替村民管好事、办实事,而不是自己说了算。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早就明确:想把集体土地卖给企业盖楼盖房,必须经过全体村民同意。具体来说,得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让大家坐下来讨论、投票。只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能按法定程序办手续。少了这个环节,任何卖地行为都是违法的。

有些村民可能不清楚:村委会偷偷把地卖给企业,签的合同根本不算数。这种行为不仅坑了村民的利益,还可能让企业因为土地手续不全吃大亏,最后闹成官司,两边都麻烦。

记住,土地流转得合法、自愿、公平。要是发现村委会偷偷卖地,大家可以向乡镇政府反映,也能找国土部门投诉,用法律武器护好自己的 “命根子”。村委会更得守住规矩,真为村民着想,才能让村里的土地真正造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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