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年专刊·02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助力农业质量年实施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24

    作为农业质量年“八大行动”之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行动是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要求,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的重要举措。2018年以来,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监测工作,优化监测参数(指标),强化队伍建设,确保了监测工作的整体性和权威性。

    一、调整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计划

    2018年1月,我部印发《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从监测参数、环节等进一步调整完善2018年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一是优化监测参数(指标)。重点增加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国家例行监测指标由2017年的94项增加到2018年的122项,增幅29.8%。二是实施精准监管。重点抽检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5大类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宗鲜活农产品,抽检范围重点涵盖全国31个省(区、市)150多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生产基地、生猪屠宰场、水产品运输车或暂养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三是加强会商分析。由部监管局统筹各司局监测工作,加强分工协作,共享监测结果信息。6月20日在内蒙古包头召开会议,通报2018年上半年监测情况,会商分析了监测结果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研讨了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和加强监管的措施。

    二、强化提升农业系统质检机构检测能力

    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建设是开展质量安全监测行动的基础性工作。为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2018年6月,部监管局启动了全国部县农产品质检机构“双百”对接帮扶活动。根据地域就近、统筹兼顾和能力择优的原则,遴选了百家部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与百家县(市、区)级农产品质检站,建立“一对一”“手拉手”“心连心”的结对帮扶机制。帮助基层农产品质检机构建立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宜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促进质检机构规范管理和科学运行,改善检测实验室环境和条件,优化实验室布局和仪器设备配置使用。充分利用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培训交流等方式,帮助对接帮扶对象提高农产品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与此同时,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共392家检测机构参加了部级能力验证,目前初验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持续优化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队伍

  加强对地方监测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明确各级监测功能定位,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建立省级监测信息报告制度,结合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发挥“互联网+”和监测大数据在质量安全监管中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经常性和例行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培训制度。2018年5月在四川成都、云南昆明举办两期部级质检机构内审员培训班,来自226个农业质检机构的461名内审员和拟申请内审员的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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