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4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24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经组织专家考核和评审(复审),河北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家庄)]等9个质检机构(附件1)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农村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特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和农业农村部审查认可证书,准许刻制并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考核标志和继续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经审核,现对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合肥)和农业农村部兽药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机构信息变更予以确认(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2.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五批)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及

  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名单(第六批)

  

  附件2

  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及农业农村部部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信息变更情况(第五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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