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28

  

  8月24日下午,忻州市新闻办联合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在忻州市公安局18楼会议室召开忻州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忻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清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振富对有关内容进行了发布;市新闻办副主任、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组长郝建华主持了发布会。我省各驻忻新闻媒体和我市各新闻媒体记者受邀参加了会议。

  

  忻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彦清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通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忻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严格落实省委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使命担当,坚决履行政治责任,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掀起了扫黑除恶新高潮,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仗。

  

  一是市委、市政府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增强“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把专项斗争摆到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专项斗争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截至目前,市委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及扩大会、1次动员部署会、6次领导小组会、1次现场推进会,研究部署、推动工作,近期又明确把这项工作列为每次常委会的专门议题。针对一些地方“不想打、不愿打、不敢打”问题,我市对包括12个县公安局长在内的公安系统干部作出交流调整,进一步增强了扫黑除恶的领导力量、一线力量、作战力量。

  二是媒体宣传与社会宣传共同发力,营造良好氛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类媒体共同发力,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呐喊助威。截至目前,忻州日报和忻州广播电视台刊播(发)扫黑除恶相关稿件170余篇,为扫黑除恶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忻州市网信办协调组织属地新闻网站利用“两微一端”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网上推送相关新闻稿件300余篇。同时要求市属新闻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加大专项斗争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以及主流媒体有关报道的转发。

  在做好媒体宣传的同时,全市还积极搞好社会宣传,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知晓率。在火车站、车站、医院、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扫黑除恶条幅和LED显示屏1000余条。在全市银行业433个网点悬挂条幅条幅293条,发放宣传资料22080份,并设立了资讯窗口。工商部门组织商户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标语500余条,在全市12个A级景区全天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举报电话。截至7月底,忻州市共悬挂标语横幅4700余条,各类LED显示屏7669条,开设宣传栏1036个,张贴宣传海报9.17万余张,发放宣传册56.84万册,灯箱广告327个,上门宣传10.54万户。

  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发动和依靠群众检举揭发。开展扫黑除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只有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之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挖深挖透,取得决定性胜利。

  为此,市扫黑办、市公安局扫黑办均设立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平台,公布举报微信公众号等办法,畅通渠道,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通过实行举报奖励获取和扩大线索,通过人民群众对黑恶犯罪背后“关系网”、“保护伞”的检举揭发获取和扩大线索。

  实行举报人依法保护措施,制定保护黑恶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专门机关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重点打击、依法严惩取得实效。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忻州严格落实骆惠宁书记提出的“五个全部”、“四个结合”要求,在重点打击12类黑恶势力的基础上,结合忻州实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范围内增加了脱贫攻坚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网络黑恶势力和操控黑导游等4项打击重点。

  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斗争三年规划与“破零清零”行动方案(10项工作“破零”,25项工作“清零”)。开通了8种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经费620万元。公安机关创新建立“五专”(专人、专班、专点、专款、专案)工作模式;纪检监察机关对近三年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组织部门对325个软弱涣散农村党组织进行重点整治,查处村“两委”成员涉嫌黑恶犯罪5人;成员单位建立了快速协调联动机制,为依法严打提供有力保障。

  截至7月底,全市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5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6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8个,抓获涉案成员369名,查扣涉案财物1.676亿元,破获案件506起,保持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

  

  忻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振富就全市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案件侦办情况进行通报

  今年中央、省、市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忻州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责任担当,围绕16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12项延伸打击重点,深入摸排,严厉打击,成功侦办了一批案件,成功打掉了繁峙县梁某某、代县张某、代县程某某、定襄县杨某某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始终保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打高压态势。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设立奖励基金,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发布和张贴了《公告》、《通告》,充分发动群众提供涉黑涉恶线索;充分发挥大数据研判和合成作战优势,严格按照“五专”要求,整合全市警力资源,不断强化专案攻坚,全方位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截至目前,全市共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破获案件181起;共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2名,破获案件186起;打掉恶势力团伙2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52名,破获案件139起,扣押、查封、冻结涉案资产总价值达1.676亿元,其中房产34处、车辆88辆、冻结基金2支、银行卡账户232个、现金76.53万、手机213部、其余黄金、首饰、字画、银元800余件;缴获气枪、刀具、棍棒等作案工具若干。有力地消除了社会治安隐患,维护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张振富还向媒体通报了公安机关侦办的部分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市新闻办副主任、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组长郝建华主持发布会

  忻州市公安局侦办的部分典型案例:

  一、五寨县公安局打掉梁家坪乡水头口村葛氏家族恶势力团伙

  2018年,五寨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摸排,成功打掉梁家坪乡水口头村葛氏家族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破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共5起,行政案件1起。

  经查,2013年以来,五寨县梁家坪乡水口头村葛氏家族葛某祥(已故)、葛某清、葛某林分别担任水口头村村干部职务期间,多年来在村里形成一股以葛某清、葛某小、葛某成、葛某林的恶势力村霸势力,称霸一方,殴打村干部,长期侵占村委学校大院导致水口头村村委、村民无办公场所,同时多次非法侵占集体及村民个人财产,以及国家机动土地百余亩。随意殴打欺压他人、威胁恐吓当事人及其家属,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对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静乐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以樊某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2018年2月,静乐县公安局通过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深挖,成功打掉了以原西崖底村村委主任樊某强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7人,破获寻衅滋事案1起,故意伤害案1起,非法拘禁案1起。

  经查明,在樊某强2011年担任村主任以来,纠集部分闲散人员,多次敲诈勒索在本村施工的工程队;采取拦路的方式,肆意勒索厂矿企业,严重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多次使用暴力手段,伤害他人,先后致2人轻伤。

  目前,7名团伙成员中有2人已被法院依法审判,其余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三、保德县公安局打掉以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保德县公安局经过缜密摸排,成功打掉以高某为首的组织、介绍卖淫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名,破获非法拘禁案1起,介绍卖淫案2起,组织卖淫案1起,敲诈勒索案2起。

  经过查明,2016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高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为谋取钱财,以非法拘禁、暴力殴打、打欠条等方式向他人敲诈勒索,并多次强迫、组织数名女性在保德、陕西府谷、江西南昌等地卖淫,从中获利。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四、河曲县公安局打掉贾某强恶势力团伙

  河曲县公安局经过摸排,成功打掉吸毒人员贾某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团伙成员4名,破获敲诈勒索案4起,寻衅滋事案3起,容留他人吸毒案1起。

  经查明,该团伙2017年8月份以来,为筹集毒资,先后在河曲县巡镇镇河会村、巡镇五门楼以及当地工厂、商铺,以各种理由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殴打,进行寻衅滋事、勒索钱财,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目前,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五、五台县公安局打掉以孙某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五台县公安局通过线索摸排,打掉以东冶镇五极村孙某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名,破获寻衅滋事案5起。

  2018年以来,孙某平等人多次在位于当地的煤矿必经之路路段,以挖沟槽、堆砌土堆等方式阻碍、拦截进出矿区运输车辆,向煤矿索要高额赔偿,致使矿区多次停产、停运。

  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六、河曲县公安局打掉以边某国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2017年入冬以来,河曲县沙泉、旧县等地发生多起大车电瓶被盗案件,经侦查,河曲县公安局打掉了以边某国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破获盗窃案22起、抢劫案1起,妨害公务案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起,容留他人吸毒案1起,扣押作案轿车1辆,砍刀1把,匕首1把,赃款30000元。

  经查,2017年12月以来,边某国组织徐某、边某在五寨县、河曲县多次盗窃大车电瓶。2018年1月13日,三人在河曲旧县作案时被群众发现并报警,在民警对其盘查、堵截时,故意撞击警车,攻击民警,以暴力行为阻碍民警执法。2018年2月9日,在五寨县韩家楼盗窃半挂车电瓶时被车主发现,边某国等人持械对车主进行殴打,并打砸其所驾车辆。边某国等人所盗电瓶全部低价出售给连某,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毒品吸食。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接下来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聚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全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开创新时代忻州公安工作新篇章做出应有的贡献。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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