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质量年】天津市农委启动天津市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27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不移走质量兴农之路,引导农业加快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9月23日,市农委在蓟州区举行天津市“质量兴农万里行”启动仪式。市农委党委书记、主任沈欣同志出席并讲话。各涉农区主管区长、农委主要负责和委属院办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由市农委副主任毛科军同志主持。蓟州区副区长刘海波同志代表10个涉农区宣读了《天津市质量兴农倡议书》,天津众品食业有限公司代表作表态性发言。沈欣同志就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四个责任”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并宣布“天津市质量兴农万里行”活动启动。

    沈欣同志指出,深入开展“农业质量年”和“质量兴农万里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农业战线的广大同志必须以锐意进取的决心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履行好我们的神圣职责:一要坚持党政同责。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为元为纲,严守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各区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高规格部署,高标准实施,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二要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沟通协调,强化投入保障,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建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区和街镇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要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各项监管职责,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治理突出问题隐患。强化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追溯、质量认证和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安全控制能力。四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生产单位要落实好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养殖档案,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投入品记录、生产记录、抽检记录等制度;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履行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经营单位落实好购销货台账制度,建立健全投入品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流向追踪的全程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

    沈欣同志强调,推进质量兴农,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更加昂扬的奋斗精神,更加忘我的工作热情,落实好“农业质量年”各项工作措施,协调推进“质量兴农万里行”八大行动,全面唱响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主旋律,确保津城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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