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毁约擅自出卖小汽车 法院支持女方讨回卖车款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08

  福建德化一对80后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共同财产小汽车归女方所有,婚后前夫却背着女方将小汽车卖给不知情的小张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前妻该怎么办?还能要回小汽车么?近日,德化法院家事审判庭的李平法官顺利调解了该起案件。

  结婚十年感情不和,一纸协议书分道扬镳

  张某贵今年34岁,2007年7月经朋友介绍与小他4岁的陈某丽相识、相爱、相知,并于当年年底领证结婚,婚后三年先后生育了两个可爱漂亮的女儿。共同生活之后,双方因未能妥善处理家庭琐事争吵不断,最终于2017年9月,张某贵和陈某丽达成离婚协议和平分手,约定两个女儿一人抚养一个,登记于张某贵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长安牌小汽车归陈某丽所有,婚姻期间所有的债务由张某贵承担。

  小汽车离奇被过户,昔日夫妻对簿公堂

  离婚后,张某贵依约将小汽车交给陈某丽使用,由于该辆车还在按揭贷款无法过户,陈某丽也就没有放在心上,这样相安无事过了一年。然而,让陈某丽无法想象的是,2018年8月的一个夜里,小汽车被前夫张某贵强行开走。几经催讨,2018年9月,张某贵打电话告知陈某丽小汽车已经转卖给小张并完成了过户。气急败坏之下,陈某丽于9月11日向德化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确认两人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同时判令张某贵将长安小汽车予以交还并协助办理该车辆的过户手续。

  法官剥丝抽茧探缘由,竟是一场暴雨惹的祸

  案件承办人李平法官在接到该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后,觉得十分蹊跷,从跟张某贵和陈某丽的多次接触来看,张某贵性格中规中矩,涉案小汽车也已经平稳移交一年多,为什么张某贵会突然把小汽车的银行按揭款提前偿还,并迅速地将小汽车卖掉并过户给第三人呢?

  经过多次深入谈心,张某贵终于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小汽车给了前妻后,他每日上下班便骑着家里的小电动。今年8月傍晚,突然下了一场大雨,张某贵便打电话想让陈某丽帮忙接还在学校的小女儿回家。但是陈某丽一直没接电话,过后也不曾回复,那天他便淋着大雨把小女儿接回家中。回到家后越想越生气,张某贵便在当天夜里跑到前妻家楼下把小汽车开走。当陈某丽知道原因后,轻轻叹一口气,表示同意调解。最后,经过法院调解,张某贵和陈某丽达成以下协议:张某贵应折价支付30000元给陈某丽;陈某丽不再就小汽车向张某贵主张任何权利。

  法官说法:合法的离婚协议受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本案中,张某贵和陈某丽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张某贵擅自出卖小汽车于法于理都是不可取的。但是,该协议对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小张没有效力,小汽车登记于张某贵名下,其有理由相信该辆小汽车属于张某贵所有并完成交易。因此,法院仅支持张某丽讨回卖车款而非小汽车本身。

  (通讯员 徐晓璐 赖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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