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要积极做好就业工作保障的民生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22
    对学徒而言,新型“学徒制”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徒可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导师而言,其可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对企业而言,其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学徒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可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学徒每人每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并可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逐步提高。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省人社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确定。(11月1日,人民日报)
    李克强总理指出“我们之所以要有6.5%左右的经济增速,稳增长主要还是要保就业。因为就业对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来说是最大的民生。”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财富增长的来源,也是居民收入的主渠道。
    我们在民生方面更是加大投资力度,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上更上一层楼。加快解决民生难题、早日补齐民生短板,既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也一直是我们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无论是从住房、医疗、教育,还是物价、就业、社保等,只要是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就会成为政府工作部署和解决重点。我们在“硬骨头”民生攻坚战中更是有不抛弃、不放弃的勇敢精神。
    就业是民生之本,稳增长根本是为了保就业,有就业才有收入,有收入才有好生活,才能让人们发挥聪明才智,才能使家庭更加稳定和谐。
    保障就业要营造有利于创业就业的环境,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人民群众用劳动和智慧去创造或者说打造“金饭碗”。通过全社会的创业创新,加速新产业、业态、动力的培育生成,创造全新的就业机会,带动更多人创业就业。要通过推动产业、消费升级,使经济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通过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出现向好势头,带动城镇新增就业等切实保障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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