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架起国企领导防腐“高压线”(4)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03
    政策组合拳划清“红线”、标明“底线”
    《办法》并不是单一条例,同时还是一套政策组合拳:一方面,《办法》明确了与上海市委2015年公布实施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相衔接,即企业领导人员中的市管领导人员还应当遵守上述规定;另一方面,《办法》在实施与监督上,总结市管国有企业经验做法,从个人、组织两个层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较强操作性并得到企业认可的预防性举措,具体包括登记查核、承诺明示、合同管理、内控管理、业务对象准入和退出、轮岗交流、离职或退休后从业、公务回避等8项措施,确保《办法》落地见效。
    “《办法》下发后,上港集团党委在专题学习基础上,对照‘七个不得’行为限制,认真分析了集团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并采取了针对性措施。”上港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戌源介绍,目前上港集团各级领导人员均已完成《经营管理活动中防止利益冲突有关情况登记表》的申报工作。
    据悉,下一步,上海有关部门将督促市管国有企业依据《办法》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将本级及下属单位经营管理重要岗位纳入管理范围,并要求市国资监管机构管理的其他国有企业、区属国有企业参照《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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