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积极推进交通领域法制建设 加强交通运输地方立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10
  12月3日下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辉煌40年—安徽改革开放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安徽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开放40年建设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徽交通运输领域改革开放40年建设发展成就。
  据悉,改革开放40年来,安徽省积极构建科学完备的地方交通运输综合法规体系,努力为交通当好先行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注重顶层设计
  安徽省先后出台《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和《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有关要求,有效保证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的序时推进。
  加强交通运输地方立法
  不断推进交通运输地方立法,现已有地方性法规9件,政府规章4件,涉及超限治理、农村公路、高速公路、路政管理、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水路运输、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等多个领域。
  建立决策制度体系
  安徽省建立重大事项决策“1+9”制度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先后建立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全覆盖、“半年一报告、一年一检查”制度、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不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清单制度建立执行
  “3+2”清单制度(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配套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统一规范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并实行“颗粒化”分解,完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工作。
  深化“放管服”改革
  安徽省不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积极承接国务院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多次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省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的市场主体库、执法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的“两单一库”制度,指导市县交通运输部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
  先后制定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实施办法等制度。2008年起,建立完善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体系,同时加强执法站所建设,开展了全省执法标志标识、工作服装、执法证件和基层执法场所外观的“四统一”工作。
  加强交通运输执法监督
  自2010年以来,安徽省每年开展全省交通运输年度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检查基层站所、评查执法案卷等方式进行执法评议考核,查找执法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据凤凰网安徽了解到,下一步,安徽省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着力谋划推进新时代长三角交通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思路举措,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及部省关于新时代交通运输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为全面提高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水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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