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公安局强力出击破获一系列民生案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12

  中国发展网安全中国讯:(李鹏辉)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的通知》及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郭尚礼的要求,近日,稷山县公安局召开专题会议,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提高群众满意率等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赵军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安满意度,公众安全感”双提升工作的重要性;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三是要进一步改作风,提效率,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四是要帮助协调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后,该局刑侦大队发布各中队针对年末辖区侵财案件多发的情况重拳出击,十日内,连续破获四起系列盗窃刑事案件。

  12月2日,重案中队民警在群众的大力协助下,在太阳乡下王尹村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经查,张某,男,55岁,闻喜县凹底镇小马村人,无业,2014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张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伙同邻居梁某(在逃)多次流窜于稷山、新绛一代盗窃摩托车10余辆。

  11月27日,刑侦三中队侦破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机动车辆2辆及作案工具若干,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8岁,万荣县解店镇人)伙同杨某某(男,34岁,河津市柴家乡人)事先预谋于2018年11月26日在新绛县北苏村盗窃一辆电动三轮车后返回,途经稷山县太杜村时被稷山公安局民警抓获,当场扣押摩托车一辆、电动三轮车一辆、定位探测器一部及开锁工具若干。

  11月27日,刑侦一中队快速破获一起电动摩托车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查扣被盗电动摩托车2辆。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男,37岁,乡宁县人)、杨某某(男,30岁,乡宁县人)于11月27日在稷山县某超市门口盗窃两辆电动摩托车。

  11月22日,刑侦三中队民警联合技术中队侦破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查扣作案车辆1辆及被盗废铜900余斤、赃款10000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江某某(男,39岁,侗族,贵州省天柱县人)在西社镇某拆迁工地打工期间伙同工地门卫杨某(男,38岁,侗族,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事先预谋、监守自盗。该二人于2018年11月22日凌晨两点趁他人熟睡之机,盗窃工地仓库内的废铜卖给某废品收购站从中牟利。

  目前,四起案件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张某、张某某、杨某某、江某某、杨某、范某等人均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均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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