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四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明年底将基本建成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20
  近日,海口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区、镇、村四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海口将多管齐下,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分类引导撂荒耕地流转和托管等方面入手,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区要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署,确保在2018年年底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任务。推进市、区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19年年底实现与省级信息应用平台互联互通。
  《实施意见》提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确保在2020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为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方式,海口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
  根据《实施意见》,海口还将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近日,海口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明确在2019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区、镇、村四级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逐步形成“三权分置”格局。海口将多管齐下,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方式、分类引导撂荒耕地流转和托管等方面入手,规范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区要按照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部署,确保在2018年年底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任务。推进市、区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到2019年年底实现与省级信息应用平台互联互通。
  《实施意见》提出,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不动产统一登记衔接工作,确保在2020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
  为创新和完善土地流转方式,海口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土地信托、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等多种方式,放活土地经营权。完善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土地流转方式,引导土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
  根据《实施意见》,海口还将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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