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集中管辖后,新年第一起“民告官”案件已经立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1-09

  “立案阶段的手续已经办好,开庭时间将由行政庭法官和您联系。”1月2日上午十点多,来自涟水县的当事人马某从清江浦区法院立案庭干警手中接过《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新年第一个工作日上午,由清江浦区法院受理的集中管辖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已经完成立案。

  根据上级法院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清江浦区法院集中管辖淮安全市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即俗称的“民告官”案件。节后第一天,该项工作已正式启动。

  为了让当事人享受到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清江浦区法院通过详细分析,准确预估,针对在实行集中管辖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若干应对措施。在诉讼服务大厅,完善叫号立案程序,前来当事人自助从取号机上抽取号码,自行排队,实现立案工作量的合理分流,避免当事人等待过长时间。专设行政案件立案窗口,立案人员之间分工负责、紧密配合,本着服务至上的原则,抓好工作细节,切实做到收案及时、审查认真、录入准确、及时移送。

  “早上九点十分左右,这位当事人从涟水过来,我们对他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仔细审查,按照流程,引导到不同的窗口快速办理。”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林晓军介绍,对当事人递交的立案材料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现场办理好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出相关解释,材料不全的,告知当事人应补足的其它材料。

  “从今天的立案工作中,我们亲身体会到清江浦区法院快速高效的司法服务,工作人员将事项告知得非常明确,办事速度快、态度好。之前还担心到异地法院会不方便,但现在发现这一切担心都很多余。”马某将诉讼费缴纳凭证交至“排期开庭”窗口,咨询开庭时间,听到工作人员的解释后,放心地和朋友离开大厅。

  热情周到的服务、认真细致的工作、平实温暖的语言,这是清江浦区法院在新年里为当事人送上的第一张名片。推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实现司法管辖区和行政区相对分离,对保障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和独特价值。区法院副院长高嵩介绍,“我们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规范的立案服务,还将配齐配强行政诉讼案件审判力量,专业化审理复杂的行政案件,并将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巡回审判方式就地开庭,方便当事人诉讼。我院还将积极应对集中管辖后的各种考验,加强分析研判,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以实际行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

  (王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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