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起草宅基地使用条例(5)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12
  农村改革
  摘录: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研究起草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允许在县域内开展全域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等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
  【解读】
  农村改革始终是改革的关键环节
  专家表示,改革开放从农村起步,农村改革始终是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有底线思维,始终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得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
  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是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任务和重要内容。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当前需要对农业支持保护制度进行探索和完善。
  同济大学经管学院特聘教授程国强表示,落实一号文件精神,各地不能有“等靠要”思想,应大胆探索,通过创新制度供给,引导优质要素向乡村合理流动和有序汇聚,解决制约农村发展的人、地、钱的问题。要注重改革“三农”工作管理体制,探索新型城乡管理、公共服务新体系,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他还强调,建立地方党政“一把手”挂帅的、统筹城乡的综合配套改革领导机制,能够切实增强工作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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