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松香拔毛 三人被判刑1年至2年6个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29

  在对家禽牲畜进行加工时,拔毛是较为麻烦的一件事情,一些小作坊为了节约成本和省事,就使用工业松香来拔毛,近日,肥西县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案例,三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2年6个月。

工业松香拔毛 三人被判刑1年至2年6个月

  王某甲、邵某某、王某乙均从事家禽销售工作。2015年左右,王某甲开始使用工业松香用于自己销售的家禽拔毛。2017年,王某甲将工业松香用于家禽拨毛的方法传授给邵某某,并向其销售工业松香。2017年10月前后,邵某某在肥西县三河镇某菜市场档口开始使用工业松香为自己销售的家禽拔毛。

  2018年,王某乙知道将工业松香用于家禽拔毛的方法,并得知王某甲处有工业松香,于是向其购买工业松香。2018年6月底,王某乙在肥西县三河镇某菜市场档口开始使用工业松香为自己销售的家禽拔毛。

  经鉴定,三人使用的松香主体成分均为松香酸(俗称工业松香),是国家明确禁止在食品加工中添加和使用的原料。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均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某甲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王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禁止三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加工、销售及相关活动。

  工业松香的主要成分对人体没什么危害,但是由于其中常常含有铅等重金属和其他一些有毒有害物质,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严禁使用在食品加工中。

(第一农经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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