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别发愁,农民权益有保障!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8-13

农村土地征收时,常有人说 “土地全归国家”,这其实不对。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明确属国家所有的,其余都归农民集体所有。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告诉大家,村里的地,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有份儿!

土地征收别发愁,农民权益有保障!


征收农村土地,得按规矩来。首先得经过农民同意。土地是农民的 “饭碗根”,征收用途、范围、补偿标准,农民都有权知道,更有权参与拿主意。

其次,补偿得公平合理。不光要给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里的庄稼、盖的房子这些附着物,也得算清楚补偿。要是觉得补偿标准不合适,农民完全可以要求重新商量。

再者,失地农民的社保得跟上。没了土地这个 “老依靠”,政府得给安排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些保障,确保大家失地后生活有兜底,不发愁。

要记住,补偿不到位、社保没落实,征收就不合法。要是对补偿不满意,或者遇到其他不合理的事,农民有权不签字,还可以找专业律师问问。法律给咱撑腰,别被不实说法糊弄了。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日子才能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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