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加强审计现场廉政监督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10
   近日,衡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加强市审计局审计现场廉政监督的暂行规定》,通过加强对审计组审前、审中、审后全程监督,促进廉洁从审。
    《规定》从监督内容、组织方式、监督程序、监督职责、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审计组执行“两公示一报备”制度:审计进点时,张贴公示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进点一周内,向纪检监察组报备审计纪律执行相关情况;现场审计结束离开时,张贴公示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和经费自理情况。
    《规定》明确,审计组长对审计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第一责任,廉政监督员负专责。廉政监督员全程记录审计组在外审计食宿、用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现场审计结束后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采取发函、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公示、经费开支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廉政回访。监督回访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审计人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既是严管,更是厚爱,能有效防范廉政风险,让我们心无旁骛开展审计,发挥最强战斗力!”规定出台后,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迅速组织市审计局相关人员进行审前廉政谈话,对规定作了详细的学习和解读。大家纷纷表示,办法制定科学,操作性强,将严格执行规定,严防“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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