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农民在数字化大潮中掉队(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5-27
  数字乡村战略,既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当前,信息和数据日益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战略资源,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必须把数据和信息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让互联网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不断深化,使信息化在农村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
  建设数字乡村,要大力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在生产领域,要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特色主导产业,带动和辐射乡村创业创新。在流通领域,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总体看,要以数据链提升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建设数字乡村,要注意分类推进。我国农村千差万别、形态各异。针对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农村,要充分尊重农村特点和信息化发展规律,在推进信息化方面要各有侧重。对集聚提升类村庄,要全面深化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培育乡村新业态;对城郊融合类村庄,要发展农产品电商,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对特色保护类村庄,要发掘乡土文化的独特资源,建设互联网特色乡村。
  建设数字乡村,最终要让农民受益。农民是乡村的主人、农业生产的主体,自然也应当是数字乡村战略的受益者。过去,业内曾经争论过,农村电商是农产品上行重要还是工业品下行重要。如今来看,建设数字乡村,既要通过互联网把工业品送到农村,活跃农村供应、方便农民生活,又要帮助农民实现优质优价,让农产品进城、方便农民生产。不论是移动运营商还是互联网电商,不论是传统工商资本还是金融企业,只要真心实意地投身数字乡村建设,都要欢迎。这个过程就是信息惠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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