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于康震就《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6-04
答记者问——加强顶层设计 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  禁养转产不能搞“一刀切”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问题时,于康震表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不是产业规划,而是渔业法规定确立的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产养殖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基本依据。 
  于康震指出,只有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做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依法科学编制发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才能保障未来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维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此,这次《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 
  从2016年起,农业农村部启动了新一轮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地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依法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允许养殖区。目前主产县规划编制已经基本完成,77%的主产县政府已发布了规划,下一步将实现全覆盖。于康震强调,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涉及广大渔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空间规划必须要依法依规,不得以产业发展规划替代空间规划,不搞禁养区扩大化,也不搞产业保护主义,该减的要减下来,该留的也要留下来。 
  而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拆除网箱网围养殖,于康震则表示,在水产养殖业发展的过程中坚持“生态优先”是农业农村部一贯的原则,也是农业农村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地方在处理水产养殖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的时候出现偏差,比如搞“一刀切”,一禁了之、一拆了之,一律拆除、一律禁养,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我们是不赞成的。 
  于康震说,此次《意见》对于拆除网箱网围养殖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不该禁的不能禁,要科学划定禁养区。坚决防止全区域、全流域、全海域的“一刀切”,盲目扩大禁养范围。二是该禁的要坚决禁,但要给予合理补偿。对于法律法规明确禁养的区域,养殖设施要坚决拆除;对在全民所有水域未依法取得养殖证的,养殖设施也要依法拆除。同时要考虑养殖户的合法权益,要依法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三是支持养殖户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要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引导养殖户提高健康养殖水平,提升养殖尾水处理能力,实现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四是落实养殖者权益保护制度。要稳定集体所有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关系,依法确定承包期;完善水产养殖许可制度,依法核发养殖证。核发养殖证要做到应发尽发、限期发放,绝不能把该发的养殖证锁在政府的抽屉里。对因公共利益需要退出的水产养殖,要依法给予补偿,并妥善安置养殖渔民的生产生活。    
  水产养殖不等于水体污染  科学养殖有益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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