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省:让民主法治阳光照耀三湘(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01
 
  全面从严治党,提升依法治省能力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只有从严管党治党,才能确保党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要坚持贯彻好党对依法治省工作的领导,必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严执行、强问责,严格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省的能力。一是严格执行党纪。党纪严于国法,无论是大“老虎”还是小“苍蝇”,只要违反了党纪法规,就要受到惩处。2016年,湖南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5641件,增长34.5%;处分16783人,其中厅局级干部45人。二是强问责。十八届六中全会以来,湖南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关于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了问责的力度。
  提前谋篇布局,把握依法治省大局
  依法治省是一个系统工程,须高屋建瓴,着眼大局。为落实中央战略部署,2014年,中共湖南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湖南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2016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省政府颁布了《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2016年11月,中共湖南省委颁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意见》。上述一系列“实施方案”与“实施意见”的颁布,既反映出湖南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上的及时到位与全面细致,也为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省,提前谋篇布局,描绘了蓝图,确保依法治省的有序推进。
  完善领导方式,落实依法治省决策
  湖南各级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与部署,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领导法治工作有探索、有方案、有要点。一是落实依法治省决策要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湖南省委修订了《省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出台实施《党委(党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与文件,让党委在同级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完善党领导人大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大立法工作,保障人大的监督功能,2016年4月,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印发《2016年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完善立法机制;2017年2月,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坚定“四个意识”,始终站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高度,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三是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湖南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作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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