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检察调研工作的几个问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0-30

  去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在高检院务虚会上强调检察理论研究的重要意义,深刻指出:无论与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相比,还是与其他部门相比,检察理论建设总体上仍是一个薄弱环节。理论建设的不足,关系到检察工作发展的后劲。对张军检察长的指示,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结合基层检察理论和调研工作实际,主动找差距、补短板,努力开创检察调研工作新局面。

  检察调研工作的基本遵循

  “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是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要求,也是检察调研的新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检察调研工作的基本遵循,是第一位的要求。不讲政治,检察调研工作就会迷失方向,就会跟不上时代步伐。去年3月,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探索、创新、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检察理论、检察制度和检察文化,努力走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论指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基层检察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检察调研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高度去认识、研究检察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智库的作用,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要继续深入开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学习调研实践活动,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改革发展的方法路径,形成一批有见地、有价值、有分量的调研成果。

  检察调研工作的重点

  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的许多问题需要从理论上搞清楚。要加强对各项改革任务“精装修”的研究,针对多重改革交织叠加、递进开展和改革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研究,确保改革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工作实际。一是要围绕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开展研究。例如,如何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原则为指导,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检察事业发展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从而更有利于办案的公正高效、更有利于法律监督权的实现。二是要围绕如何建立健全与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进行研究。例如,如何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线索移送与处置、案件移送证据标准、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等问题,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机制;如何与监察机关协调配合,强化对行政机关执法违法行为的监督。三是要围绕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对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轻案快办机制、规范检察环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健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制度等开展研究,加强对违法犯罪常见多发领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的研究,通过对批量类案的剖析,发现问题,找出对策,改进工作。四是要围绕司法办案工作进行研究。重点开展强化法律监督实施、办案中的法律适用、司法程序运用等问题的调研,为司法办案提供指导性、对策性意见建议,使检察调研成为司法办案的源头活水。

  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上级院部署和推进的重点工作的研究,包括如何落实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展好检察职能问题;如何结合司法办案深度分析经济犯罪背后隐藏的各类风险,为防范风险特别是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如何强化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法律监督,促进强化行政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如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院出台的《关于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指导意见》,提高法律监督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如何推动检察意见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运作,增强检察意见刚性和法律监督权威;如何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关于“实行强制律师代理刑事申诉制度”的决策部署。

  检察调研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一)加强对检察理论工作的组织领导。检察调研工作开展得如何,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是关键。检察工作是政治性、业务性极强的工作,要做好新时代检察调研工作,院党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开展研究,要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理论学习和研究,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理论思维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抓好总书记提出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落实,大兴钻研理论、思考问题之风,要真重视、真研究检察调研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理论务虚,亲自承担重大理论课题研究,努力成为检察调研的学科带头人。院领导要切实转变重业务、轻调研的思想,把调研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调研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要带头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发动干警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专兼结合”的大调研格局。

  (二)健全完善检察调研工作机制。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检察调研工作新要求,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年会制、课题制。基层检察院要积极向政府财政争取在经费预算中单列课题研究经费,通过建立课题制保障和推动检察调研创新发展。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检察工作和司法办案实践开展小型专题研讨活动。二是要推进案例研究。法律政策研究室要紧密对接业务部门办案需求,增强案例研究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提升指导性案例的应用性,及时发现和研究司法办案中的法律适用难题,加强对个案中共性法律适用问题和类案中司法办案规律的研究提炼,着力挖掘对办案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典型案例。要加强对高检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适用情况的研究,推动指导性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案例指导工作的水平。三是要构建理论研究与业务办案的日常互动机制,找好业务工作与理论研究工作之间的平衡点、着力点、结合点。理论研究是为了更好地办案,也能有力地促进办案,办案中遇到的困惑、问题为理论研究提供了实例,经过思考、论证转化为理论研究成果,实现良性循环。

  (三)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检察调研人才既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又要求真务实出成绩,以应用检察实践、服务领导决策为己任,坚持精品创作,更要以身作则正风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保持廉洁自律。同时,要加强学习,多读书、读好书,不断接受新知识、学习新技能,提升检察业务能力,要勤于思考,深入实践,苦练内功,做好法律政策研究各项业务工作,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坚持大胆使用和拴心留人。人才竞争最主要的是人才环境的竞争,要留住人才,必须积极营造良好的研究环境。要深入了解研究工作的独特规律和研究人员的独有价值,在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中充分保障研究人员的晋升途径、工资待遇和职业荣誉。坚持“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的原则,着力解决调研部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优秀调研人才引得进、留得下、用得好。

  (作者 胡志泽 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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