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2个市州获得5600余万元空气质量改善激励资金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07

  11月2日,四川省前三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有12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共获得56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

  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前三季度,有12个市州共获得5600余万元的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其中,阿坝获得1387.90万元,资阳获得766.98万元,达州获得644.23万元,分列前三;有成都、自贡、泸州、德阳、遂宁、内江、南充、广安、达州、巴中、眉山、资阳、阿坝、甘孜、凉山等15个市州各获得375万元的目标任务激励资金。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该省实现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和PM2.5“双降”,其中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5%,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7.9%,优良天数率为82.9%,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下一步四川省将加强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确保持续雾霾天数少于去年,并全力防止出现重污染天气、尽力减少中度和轻度污染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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