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挪用扶贫领域工程项目资金 阿坝多人遭处分(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1-05
  3。金川县卡撒乡猫碉村支部原书记宋林富、村委会原主任杨洪永违规调整整村推进项目改变资金用途问题
  2008年,宋林富、杨洪永伪造花名册套取整村推进项目中的风貌改造资金6.82万元用于该村三社机耕道占地赔偿,事后未公开公示,导致村民多次越级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宋林富、杨洪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九寨沟县原扶贫移民局大骨节试点办主任杨富友违规拨付项目资金问题。
  2017年5月,杨富友在审核玉瓦乡玉瓦寨村新建机耕道项目时,未到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核实,也未按程序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就违规将该项目纳入九寨沟县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并报县财政局匹配项目资金。后该项目因占用林地和破坏环境未能实施,造成已拨付的项目资金闲置达半年之久。2019年8月,杨富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县财政局。
  5。红原县麦洼乡党委原副书记纳玛扎西违规保管和挪用藏区新居暨贫困无房户解困工程资金问题。
  2016年6月,麦洼乡实施了2016年藏区新居暨贫困无房户解困工程。2017年1月,时任分管项目工程的副乡长纳玛扎西,以工程还未完工为由,将工程尾款24万元、国家补助资金6万元及牧民自筹款5.512万元,共计35.512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并将其中的30万元借给朋友。2018年5月,纳玛扎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乡党委副书记职务,违规保管和挪用的资金已全部追缴。
  6。马尔康市党坝乡石加友村支部书记三郎王扎、村委会主任夏拉、村会计严木初违规修建入户路问题。
  2017年,石加友村实施通组路硬化建设项目工程时,三郎王扎、夏拉、严木初违反项目建设“只建通组路主道,不建入户路”的集体决策,违规为自己和亲属修建入户路。2018年9月,三郎王扎、严木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夏拉(非党)受到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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