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2-27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督促各地抓紧落实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二)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实行应补尽补。 
  (三)保障养殖用地。配合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政策,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四)落实财政支持项目。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支持生猪生产发展、动物疫病防控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经费,县市要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在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五)加大金融保险支持。总结推广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督促地方细化落实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及时兑付贴息资金。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配合银保监部门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六)继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三年内再创建120家可复制、可推广的高质量标准化示范场,总结推广典型模式,辐射带动标准化生产水平的提升。 
  (七)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9省(市)各选择1—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地级市,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殖户增养补栏。 
  (八)开展禁养区清理工作。配合生态环境部,督促地方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确保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打着环保名义搞“无猪市”“无猪县”的,一律责令整改。 
  (九)推进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对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场建设,开展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建设单位提交承诺书和环评报告的,可以不经过开工前的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十)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督促各地继续抓好监测排查、清洗消毒、调运监管、禁用餐厨废弃物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加快推进分区防控,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立完善动物防疫风险管理制度和标准体系,修改完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应急实施方案要求,及时规范处置新发疫情,及时兑付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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