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首次明确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1)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1-03
    8月26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通过,并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及引导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导向,同时明确了在土地管理中,加强对农民合理土地权益的保护,体现出对农民土地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本次修正案有三个突出的特点:
    一、在征地方面,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
    ①保障机制方面: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首次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样一个规定就改变过去以土地征收的原用途来确定土地补偿,以年产值倍数法来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做法,以区片综合地价取代原来的土地年产值倍数法。另外在原来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三项基础上又增加了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费,这样就从法律上为被征地农民构建了一个更加完善的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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