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 创新体制机制,领跑农业执法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自2016年9月以来,青岛市即墨区积极探索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青岛市率先整合分散在原农业、林业、农机、畜牧四个农口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并从四个部门和镇街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形成“大农业”的综合执法格局,从体制上消除农业系统内部多头执法、力量分散的问题。三年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健全机制、内强素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取得了明显成效。

  抓创新,积极探索促突破。着眼于真正的融合,诱发巨大的潜力,将机构改革的物理整合转化为整合后的化学反应。一是厘清职责边界。原行政处罚机关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承担监督管理职责,落实行业管理主体责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发挥应有的惩戒和警示作用。推动执法和监管工作,在职能上分工协作、在程序上前后相承、在效力上完全耦合。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案件移送抄告制度》《举报投诉信访受理制度》《执法联动制度》《会商落实案件移送制度》等六项制度。三是强化执法联动机制。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过程中对发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或当事人未按照行政许可的内容从事有关活动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当事人整改;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查处。四是规范案件移送机制。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行政职责时,需要给予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及时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送涉嫌违法线索以供后续调查立案。

  抓管理,精细规范求实效。执法大队建立健全了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研究出台了人员签到、一周出勤及工作情况、工作简报等工作管理和通报报制度,执行了大队长办公会、中队长例会、查办案件及时上传等工作制度,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实现了工作的规范化。业务的精进、素质的提升,使得即墨区先后有2个案卷获评部级优秀案卷,2个获省级优秀案卷,12个获市级优秀案卷,有3名队员获得青岛市农业系统办案能手称号。大队连续三年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岗和示范标兵创建活动,其中,有6个中队和22名队员被授予农业综合执法示范岗和示范标兵,树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抓重点,聚焦主业谋发展。三年来,即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每年至少开展5次以上“砺剑护农”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农时季节和市场规律,分别对农资、农机、农产品、兽药饲料、私屠滥宰等进行专项整治,办案质量和数量高居青岛各区市之首。据统计,2016年9月至2019年12月,共计办理一般程序农业违法案件882起,其中种植业365起,林业45起,畜牧357起,农机66起,渔业49起,罚没款275.3万元。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实现了相关领域的均衡办案。实现行刑衔接的大案要案7起,其中林业案件2起,私屠滥宰2起,使用禁限用农药2起,经营禁用农药1起。这些案件的查办,有效地震慑了不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农业生产和食品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其中2017年4月,蓝谷高新区胡萝卜种植户张某因使用假劣除草剂产生药害,大队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企业和专家,为其争取赔偿22万元。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划转之前,大队在不到三年时间里查办45起林业案件,成为当地林业行政执法的最高纪录。2019年协助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接手渔业行政执法职能,查办49个案件同样高居青岛各沿海区市前列。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三年来,先后有9个省内外兄弟单位到即墨区参观学习。2017年11月28日,中编办三司副巡视员张汝江,农业部人事司机构编制处处长回文广等一行4人到即墨调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即墨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实践充分证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够真正保证执法人员心无旁骛干事业,专心致志谋发展,一门心思办铁案,从而有效地保证了农业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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