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闽农机推〔2020〕18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机发〔2019〕3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机鉴〔2019〕68号)和《关于做好近期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机鉴〔2020〕8号)规定,现就福建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申请 

  目前《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正在建设中,福建省颁发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到期换证实行网络申请和纸质申请相结合,申请邮箱:fjnjjdtg@163.com;收件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83号2号楼四层,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张守宇,联系电话:(0591)87553270。 

  将填好打印的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见附件1)、企业自我声明(见附件2)和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规定的产品规格表,按照要求签字、加盖公章,扫描打包并注明企业名称后上传到申请邮箱。同时,将签字、盖章的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企业自我声明和产品规格表,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纸质材料各1份邮寄我站。 

  申请换证产品不受最新发布的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种类指南限制,申请时选择原获证产品所属的产品类别和品目。申请换证的产品及涵盖产品的名称应当符合新版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为保证在证书到期前完成换证工作,2020年底到期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换证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以我站收到纸质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 

  二、换证依据 

  产品一致性检查依据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进行;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进行。对于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中的新增要求,由企业自我声明其产品符合新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要求。《企业自我声明》格式(见附件2)。 

  三、现场检查提供的材料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推广鉴定证书续展报告)和检验报告、变更确认报告(若有)、企业自主变更文件(若有)等材料由企业提供给我站检查人员。 

  四、换证结果公告 

  完成换证现场检查工作后,我站按规定格式出具换证续展报告,并予以通报。将通报、换证续展报告中的产品照片和主要技术规格信息等上传到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 

  五、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制作与使用 

  2019年4月1日前申请且2019年11月30日前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仍然按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2015年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附件2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参数制作使用。 

  2019年11月30日后至“系统”正式启用前,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附件3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参数制作使用,其中二维码由我站制作生成后,通知生产者。 

  “系统”正式启用后,申请并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的产品,在证书有效期内,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附件3规定的式样及规格参数制作使用,其中二维码由“系统”生成后,生产者自行下载。 

    

  附件1:福建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申请表 

  附件2:企业自我声明 

    

    

                          福建省农业机械推广总站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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