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公益诉讼 修复渔业资源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02

  为更好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2020年4月,河池天峨县、贵港桂平市、来宾市兴宾区等地分别举行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该活动源于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判令其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费用或直接购买鱼苗开展放流等方式来修复生态环境。活动由当地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渔政管理机构共同开展,共投放鱼苗约10万尾,涉及资金约10万元。

  近年来,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广西各级渔政执法机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渔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大力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在提高打击非法捕捞震慑力度的同时使受损害的渔业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保护意识、责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桂平市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兴宾区公益诉讼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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