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
???《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农业农村厅2020年第2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田建设,是指全省各级人民政府为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安排资金对农田进行综合治理和保护的活动。本细则所称农田建设项目,是指为开展农田建设而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类型。
第三条农田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评价、上图入库。农田建设项目遵循规划编制、前期准备、申报审批、计划管理、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评价等管理程序。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负责管理和指导全省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全省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办法;组织全省农田建设规划编制,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建立省级农田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指导督促各地项目申报和评审;批复项目实施计划;组织开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指导、监督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农田建设工作。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县(市、区)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审核;承担省级下放或委托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竣工验收等职责;审查汇总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复;对本地区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进度、质量等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汇总等工作。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县域农田建设规划,建立项目库,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依据县域农田建设规划申报项目;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和初步验收,落实监管责任,开展日常监管;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负责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报账资料的收集、审核,具体实施农田建设项目全过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管理。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农田建设项目坚持规划先行。规划应遵循突出重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分期建设的原则,明确农田建设区域布局,优先扶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把“两区”耕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第六条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全国农田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全省农田建设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七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接省级农田建设规划任务,牵头组织编制本级农田建设规划,并与当地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规划相衔接。
县级农田建设规划要根据区域水土资源条件,按流域或连片区域规划项目,落实到地块,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单个项目达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县级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报省、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省农业农村厅汇总县级项目库,形成省级农田建设项目库。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九条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项目区要有明确的区域范围,项目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项目区要具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条件,水源应有保证,防洪应有保障,排水应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完备;
(三)平原地区、丘陵山区的项目区原则上应按灌区和流域统筹规划,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规模开发,整体推进。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可在同一流域或同一灌区范围内或同一行政区域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
(四)坚持集中连片原则,结合地方实际,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选址和规模。鼓励各地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对未达标的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五)禁止在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坡度大于25°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湖还草区、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十条申报的农田建设项目在征求项目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意见后,在完成项目区实地勘察和测绘的基础上,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农田工程现状、项目建设的目标与任务、水源论证、达到效益预期的建设方案、工程布局与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投资概算、资金筹措、工程效益、建后管护及有关图纸等。初步设计文件应由具有相应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进行编制,并达到规定的深度。对防洪要求高的单项工程,应由具备相应水利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册)、概算书、相关承诺附件等材料。
第十一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据规划和年度任务,组织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并上报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工作。评审专家应从省、市两级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省级专家至少一人。评审可行的项目要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要适时批复。
第十二条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下达的全省年度农田建设任务,采取综合因素法进行任务分解,下达县级年度建设任务。
第十三条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依据批复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汇总本行政区域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批复全省农田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汇总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应严格按照年度实施计划和初步设计执行,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确需调整或变更的,应充分论证其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谁审批、谁调整、谁验收”的原则,进行项目调整或变更审批。当年财政投资累计调整(变更)资金额度200万以下的,由所在市(州)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批,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当年财政投资累计调整(变更)资金额度200万(含)以上的,由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查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批。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农田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按期完工,并达到项目设计目标,建设期一般为1-2年。
第十六条市(州)、县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建立有效协调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县(市、区)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担任,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电力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所在乡镇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十七条市(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田项目的建设管理,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审计等专业化管理等单位或机构应具有相应资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组织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可简化操作程序,以先建后补等方式实施,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实施。
第十八条农田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受益区农民的主体作用,应坚持农民自愿、民主方式,调动农民主动参与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积极性。鼓励在项目建设中开展耕地小块并大块的宜机化整理。
第十九条农田建设项目执行定期调度和统计调查制度,市(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建设进度,定期报送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省农业农村厅按照《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试行)》(鄂农发﹝2019﹞27号)对各项目进行监管和绩效考评。
第二十条项目工程建设开工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将农田建设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建设方案在受益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式样见附表一);工程完工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将农田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政务公开网上公示。
第五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申请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各项建设内容;
(二)技术文件材料分类立卷,技术档案、建设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完整;
(三)设备及配套设施运行正常,达到项目设计目标;
(四)各单项工程已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等四方验收;
(五)编制竣工决算,并经有资质的机构审计。
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采用百分制考核(验收评分表见附表二),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管理、资金落实与管理、建后管护机制和工程效益发挥等情况。项目验收评分作为绩效考评依据,项目验收评分85分以上为优良,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项目初验。初验合格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依照竣工验收条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分类总结,并附初验意见、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等。
第二十四条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0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应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农业农村厅每年应对不低于10%的当年竣工验收项目进行抽查。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核发由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十五条农田建设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后,要在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年度、建设区域、投资规模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六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建档立册、上图入库并与规划图衔接。
第二十七条加强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并按相关要求将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二十八条对存在严重工程缺陷且整改不到位、且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不予验收,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调减下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投资规模。
(一)建设项目未完成规定范围与内容的;
(二)项目建设进度、质量、效益未达设计要求的;
(三)对农田专项资金监管不力,使用不规范,受到省级及以上审计机关、财政部湖北监管局等监督检查部门处理或通报,以及被媒体曝光并核实的。
第二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应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制定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签订管护合同、保证工程在设计使用期限内正常运行,并积极探索建后管护长效运行机制。
第三十条农田工程运行管理应服从政府防汛、抗旱的统一调度,自觉接受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坚持“良田粮用”原则,不得擅自变更农田工程的用途和服务对象。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开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制定、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对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三条加强对农田建设项目的监督评价。省农业农村厅结合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对县级农田建设项目开展监督评价。
第三十四条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终止项目,协助有关部门追回项目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五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六条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在信息平台上填报农田建设项目的任务下达、初步设计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信息。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在本细则施行之前,原由相关部门已经批复的农田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公示牌(附表样式)
2.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验收评分表
附件1
公示牌1
县(市、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示牌(样式)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示意图 | 高标准农田工程简介 1、基本情况(工程方位,涉及村组、人口) 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3、建设内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等) 投资及资金筹措
中央财政:xx(万元) 省级财政:xx(万元) 县(市、区)财政:xx(万元) 乡镇及农民自筹资金、投劳折资:xx(万元) 5、开工、完工时间 6、工程效益(新增、恢复灌溉面积万亩,改善灌溉面积万亩,年新增粮食万公斤,新增农业产值万元等) 项目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管护单位: 监督电话: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 xx市(州)农业农村局 电话: |
公示牌2
县(市、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
公示牌(样式)
项目名称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地点 | …镇…村 | |
项目建设单位 | ||
群众投工投劳 | 工·日 | |
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及技术方案(简要) | 土地平整与改造、灌溉排水与节水改造 | 农田改造面积(亩);疏挖渠系长度(米);渠道衬砌长度(米),衬砌方式;集雨工程(水窖、水池、水柜等)(座),技术方案;塘坝(座),技术方案;水闸(分水口)(座),技术方案;泵站(座),技术方案。 |
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1、田间机耕道路(米),技术方案; 2、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措施及工程量; 3、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措施。 | |
其它 | ||
完工时间 | ||
施工单位 | ||
监理单位 | ||
群众质量监督员 | ||
公示单位及联系人 | xx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农田建设管理科(股)… 电话: | |
监督电话 |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电话: xx市(州)农业农村局 电话: |
附件2
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验收评分表
项目名称:
评分内容 | 分值设置 | 评分说明 | 专家评分 | |
一、前期工作准备情况10分 | 实施方案(初步设计) | 6 |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求完成,内容详实,规范,图纸齐全,报告编制质量高,深度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批复得4分;项目建设集中连片,工程布局合理,各项技术、经济指标选择合理得2分。 | |
项目选址及工程规模 | 4 | 项目选址符合省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得1分;项目区条件较好,集中连片,骨干工程配套,项目实施后能建成设高标准农田的得1分。高标准农田连片开发分步推进,单项工程建设规模符合规定,水源工程塘、坝、窖、井及抗旱泵站、排涝泵站以及农桥、机耕路、农田防护、生态保护等配套工程建设按照规模要求设计建设得2分。 | ||
二、计划执行 情况25分 | 建设内容与投资计划 | 5 | 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符合批复的实施方案得5分;变更建设内容投资超过总投资10%扣5分;未履行报批手续,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建设计划,不予验收。 | |
项目建设任务 | 20 | 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含高效节水)得20分。未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不予验收。 | ||
三、建设管理30分 | 组织领导 | 2 | 成立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机构,建立了有效的部门协调,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组织协调配合有力,得2分。 | |
项目法人 | 2 | 项目法人符合规定,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组织协调能力强,建设管理水平高得2分。项目法人不符合规定扣完2分,项目实施主体不明确扣1分。 | ||
招标投标 | 3 | 实行了招投标制,主体工程及重要配套建筑物通过招投标确定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建设得3分。未实行招投标制扣3分,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扣2分,招标工程量不足扣2分,合计扣满3分为止。 | ||
建设监理 | 2 | 实行了建设监理制,监理责任落实,监理资料齐全得2分。监理责任不落实扣1分,资料不全扣1分。 | ||
工程质量 | 20 | 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标准高,外观形象好,得20分。在抽查过程中,对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耕作层剥离保护、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等工程,每发现一项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的,扣1分。工程质量合计扣满20分为止。工程质量抽查合格率不足80%不予验收。 | ||
项目公示 | 1 | 实行建前、建后公示的得1分,缺一项扣0.5分。 | ||
四、资金落实与管理15分 | 落实地方投入资金 | 10 | 有稳定的地方资金来源,足额承担地方应分担的投入并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在完成地方投入的情况下,又通过创新投资模式,超额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奖励2分。 | |
资金监管 | 5 | 严格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制度得5分。无专人专账扣3分;工程已完工,资金没有通过审计扣2分;报账手续不齐备,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实行县级报帐和国库集中支付、有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不予验收。 | ||
五、建后管理10分 | 管理机制 | 3 | 建立了确保工程长效运行的新机制,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得3分。 | |
管护经费 | 5 | 制定了确保工程正常运行的管护政策得2分,管护经费能落实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管理制度 | 2 | 建立健全了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得2分(主要管理职责、各项制度和办法)。否则扣2分。 | ||
六、效益情况5分 | 经济效益 | 2 | 工程建成后,农业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民增收明显得2分。否则扣2分。 | |
社会效益 | 2 | 工程管理有序,农事纠纷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促进了农村生产力发展得2分。否则扣2分。 | ||
生态效益 | 1 | 受益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得1分。 | ||
七、验收总结5分 | 验收总结 | 3 | 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宣传力度,验收报告全面,个性突出,对推动本地区农田建设有很好示范、带动作用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在县级以上媒体报道过有创新有影响力的好经验,奖励1分 | |
资料整编 | 2 | 项目合同文件、技术资料、财务资料(能够完整反映项目资金流向)等验收资料齐全,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建成总规模占实际建成总规模100%的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 ||
总分 | 100 | |||
验收组长签名: | 验收组员签名: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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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制定三农课题调查计划,提出调查组织方案,协助调研员进行案件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查,帮助企业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对三农产品市场销售潜力的调查和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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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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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管单位是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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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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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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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编辑部是执法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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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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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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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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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需提交: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原大小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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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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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岗位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工作制度,配套办公物品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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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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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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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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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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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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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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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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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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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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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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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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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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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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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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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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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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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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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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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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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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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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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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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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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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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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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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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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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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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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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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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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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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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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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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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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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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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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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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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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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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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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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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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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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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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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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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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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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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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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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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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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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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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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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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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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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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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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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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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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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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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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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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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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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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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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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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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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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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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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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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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