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资打假案件详情表(2020年6月份)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07

  序号

  行政区

  案件名称

  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理方式

  作出处罚机关名称

  1

  宝坻

  宝坻区田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第四经营部经营假小麦种子案

  宝坻区田野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第四经营部

  接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线索移送,执法人员对涉案经营部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小麦种子,真实性不符合,属于假种子。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经营假小麦种子,违反了《种子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

  依据《种子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606.8元;罚款15000元。

  宝坻区农业农村委

  2

  武清

  天津津门赛普科技有限公司饲料金霉素、铜超标案

  天津津门赛普科技有限公司

  接市级部门线索移送,执法人员对涉案企业进行调查,经查涉案企业生产的饲料有4批次金霉素、铜超标,共计4吨。执法机关认定,当事人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四章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6950元;罚款20000元。

  武清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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