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创新政策支持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12

  国土资源部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相关情况。记者获悉,已于11月印发实施的该意见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创新国土资源管理政策、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扶持力度三大方面提出十二条具体措施,确保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此,《意见》提出了六大支持措施:一是完善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理。科学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各类各业用地,足额保障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二是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省份之间可以流转交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相关省份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增减挂钩拆旧区,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三是创新土地利用政策。旅游项目中的自然景观及为观景提供便利的非永久性附属设施、光伏方阵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在不破坏生态、景观环境,不影响地质安全,不影响种植、养殖等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按原地类认定,按现用途管理。四是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省域内和国家统筹耕地占补平衡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五是实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边建设边报批。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六是支持申报地质公园。

  在加大项目资金人才倾斜扶持力度方面,《意见》明确,加强基础信息服务。帮助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土地资源信息化建设,在土地调查、规划编制、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加大资金、技术、人才支持。优先安排项目和资金。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倾斜。加大矿产资源开发指标倾斜。在矿业权投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等方面,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加强培训和人员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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