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以租代征要警惕,小心财空地失!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8

  近年来,很多商户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为由,将租来的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逃过正常征用集体、国家土地的审批程序,税收以及需要履行的义务;以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长期占用农民的土地进行非农业用途,殊不知,这都是属于违法占地行为,所以农民在租地时,一定要警惕以租代征,小心财空地失!

  

  以租代征的危害

  1、以租代征的承包地村集体不予确权

  由于承包地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土地已经用于非农业建设,这样的地,村集体不会帮农民进行确权

  第一:担心上面发现,自己惹麻烦,毕竟涉及法律;

  第二:农民拿了出租土地的钱,村集体也同意了,签了合同,怕上面发现问题,将土地强制收回,企业搬离,影响当地整体经济发展

  2、租地不如种地收益高

  这几年,农村种地的各项税种都取消了,农民耕地基本无负担;而且,为了鼓励农民耕好地,国家还发放耕地补贴;再加上农民自己种地的每年庄稼收成,其实际收益要远高于租出去

  3、想卖给国家也卖不了

  2017年开始,国家大力倡导农村土地有偿回收,将农民的耕地承包权收回,国家花钱把农民的地买回来;但是很多农民都因为土地租出去而没有办法享受到相关的政策红利,土地被套住了

  4、土地损伤,恢复耕力困难

  大家的土地即便拿回来了,但是由于前期进行了非农业建设,对现有的耕地肥力、质量以及周边环境多少都产生了一些影响;作为农民,还有经过长时间的休耕帮助土壤恢复肥力

  提醒:以上所有土地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推行都绕不开村、县、乡的干部,所以一旦入了他们下的套,只能等着吃亏。如果村里其他人家里的土地进行了确权,但你家没有,估计就是这个问题

  

  以租代征的下套形式

  1、企业主导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地成本,不走正常的占用土地审批程序,直接和农民接触,签订租赁合同,一签就是几十年。

  2、政府主导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以此方式实施的以租代征,农民很多时候对于一件事情并没有太多的判断依据,只知道【把地租出去,政府要租,还给钱】,觉得还不错就租出去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任何形式占有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均为非法行为,因而租赁农民集体土地的行为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而无效。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