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宅改+”推动农业农村迈向“三个转变”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9

  泸县以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为抓手,深度融合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城乡一体化发展,探索出“宅改+”模式,推动农业农村实现“三个转变”。


“宅改+新村”,推动传统散居向新型聚居转变


  一是跨区有偿、统规建设,农民实现异地聚居。打破组别界线,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在本村内申请,初次分配标准内无偿取得;在县域内跨区域申请,以竞价等方式有偿取得,极大地解放了人地关系,创造了统规联建、统规自建条件,推动农村传统散居向新型聚居转变,城市水、电、路、气、通讯等基础设施顺势延伸,一批配套完善的生态搬迁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新村聚居点、新型社区加速建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16年,全县新改扩建新村聚居点35个、建成幸福美丽新村50个,基础设施与城镇基本无异。


  二是超占有偿、节余有奖,倒逼农民集约用地。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地方政府为主导,推动宅基地超占有偿使用。对实际占有宅基地面积低于法定面积的,农户可以选择一次性奖励(100元∕平方米)或者保留用地权。让多占地者付出成本,让少占地者获得补偿,促使占用者权衡利弊,自觉减少超占。农村“建新不止,旧房不拆,宅基地越占越多”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农户自发适度聚居,联户整治腾挪宅基地,节约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增的积极性大为提高。


“宅改+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产业启动资金和建设用地瓶颈在“宅改”中破解。“宅改”将零星的闲置宅基地,通过腾退复垦,异地调整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土地集中流转、适度规模开发奠定了基础(可提供少住户的成片优质耕地),为乡村旅游、生态观光、现代服务等新型经济业态发展创造了条件(可提供农业建设用地),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迎来了契机(可获得土地增值收益)。玉蟾街道龙桥社区,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成功打造出融合乡村文化旅游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形成了“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的新业态,园区农民人均纯收高于全县平均水平30%左右,村集体经济收入突破900万元。


  二是借力非农经营在共建共享中得到充分体现。在总量和规划的严格管控,以及农民住有所居的前提下,允许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标准内)为合作条件,转让部分宅基地使用权,与社会资本合作,共建共享居住、商住、经营房屋(采取分割方式登记确权),充分释放出宅基地的财产性属性和市场化价值,其用途得以多功能体现,权益得到多元化保障。农村宅基地与社会资本的有机结合,充分实现居住和开发的“双赢”,为引入资本参与改善农村条件、统筹城乡发展提供新的实践路径。喻寺镇谭坝村胡启高等8户与村集体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建占地面积2000m2康养中心(共享宅基地650m2,流转建设用地指标1350m2)。


“宅改+城镇”,推动传统农民向现代市民转变


  一是引导宅基地整体退出户进城居住和兴业,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畅通宅基地退出渠道,对于进城购房放弃宅基地的农户,给予退出户宅基地补偿、房屋残值补偿、购房补贴,以及给予社保补助、廉租房安置、低保保障、劳动就业等多元化补偿安置套餐,激发农民自愿退出农村闲置的宅基地,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县进城购房农户申请退出闲置宅基地1100余户,900余亩,户均获得补偿7万余元。


  二是宅改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县域统筹调剂增值,减轻农民市民化成本。宅基地退出复垦节余指标,以村为主体,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平台,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平台,在县域内的镇政府、集体经济组织间,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无人竞价的,县政府保底收购),在县域内调剂使用,终结“政府兜底收购”的旧模式,开启“政府保底收购+市场挂牌流转”的新模式,充分显化农村土地的财产性价值、市场性价值,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成为现实。


  目前,全县有2.1万户申请退出宅基地,可腾退面积2万余亩。其中,已实施9920户,8000余亩。政府已保底收购节余指标5000余亩,县域流转83亩。

(苏永海 汪长根 记者 李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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