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1-10

  

  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辽宁共侦办涉黑组织185个、涉恶犯罪集团324个,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296.15亿元,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4498人。2018年、2019年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被评为全国先进省(区、市)领导小组,在2020年底进行的3年专项斗争考评中,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获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一等奖。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省纪委监委、省政法单位和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全省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为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了更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办主任于天敏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欣慰地说。

  高位推进协同联动

  召开10次省委常委会会议、17次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两次省委政法工作调度会议,如此密集的高规格会议,是辽宁省委、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高位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生动体现。

  专项斗争伊始,辽宁省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以上率下建立“五级书记抓扫黑除恶”责任体系,为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工作中,辽宁省扫黑办、成员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省扫黑办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纪委监委、省政法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成员单位履行办案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

  辽宁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中央及全国扫黑办督导问题立行立改。2018年中央第3督导组反馈的60项整改任务、12项问责任务和2019年中央第14督导组“回头看”反馈的35项整改任务逐一完成,2019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反馈的7项整改任务逐一完成,2020年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大连、葫芦岛市反馈问题逐一完成,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辽宁省通过持续营造专项斗争浓厚舆论氛围,实现惩治黑恶、震慑犯罪、扩大影响、鼓舞群众的效果。尤其是省扫黑办组织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各地各部门召开150余次新闻发布会,为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专项斗争以来,在政策感召和法律震慑下,1476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依法办案回应期盼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中,辽宁检察机关公诉涉黑恶案件1050件、6329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黑恶案件845件,结案率99.62%,二审判决482件,结案率100%。3年来,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对专项斗争满意度指数持续攀升,2020年分别达到96.06%和96.55%。

  在实践中,各成员单位不断创新线索核查机制,持续发力深挖彻查。辽宁省扫黑办成立线索管理中心,制定《辽宁省线索核查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组建省市两级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中心,共接到群众来信来访3.8万余件(人)次,核查线索2.6万余件。省司法厅积极开辟“第二战场”,排查服刑人员余罪和社会违法犯罪线索878条,捕回历史逃犯15人。

  依法推进案件攻坚,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也是专项斗争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提升会商评查质效,辽宁省扫黑办组织政法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范,为严格依法办案提供指引。组建涉黑涉恶案件评审指导专家库,制定《涉黑涉恶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评查已生效的103件涉黑案件和重点涉恶案件,确保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2018年,辽宁重点打击11类黑恶势力,侦办涉黑组织29个、恶势力集团68个;2019年,开展深挖整治“百日会战”,其间累计侦办涉黑组织81个,抓获逃犯25人;2020年,在提前完成“双清零”任务基础上出台政策推动继续“办新案”,仅下半年又打掉涉黑组织33个。

  在强力推动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办理中,大连徐长元涉黑案、鞍山胡永家涉黑案、丹东宋琦涉黑案、丹东于刚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法院全部作出生效判决。共判处罪犯148人,首要分子均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45.95%;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18人,其中厅级干部11人,处级干部69人;查冻扣涉案资产约156亿余元。

  除恶务尽标本兼治

  专项斗争中,辽宁省着力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多措并举斩断黑恶组织经济命脉,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扫黑除恶的基层战斗堡垒,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辽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39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66人,移送司法机关299人。尤其是重点攻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严肃查处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凯、大连市原副市级干部徐长元、省公安厅刑侦局原局长姚伟、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等14名厅局级干部以及392名县处级干部涉“伞”案件。

  在精准“打财断血”中,辽宁依法处置黑恶财产234.84亿元。辽宁省公安厅制定《打击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工作机制》,按照起诉、审判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涉案财产证据;各级检察机关将涉财证据作为提前介入重点,为“黑财清底”提供有力保障;省高院印发通知规范财产刑适用,各级法院加强对涉案财产来源和权属性质审查甄别。省扫黑办组织省政法单位会签印发《关于建立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的意见》,依法规范高效处置涉案财产。

  通过专项斗争,辽宁省协同推进打击“村霸”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强化乡村治理。全省共打掉农村涉黑组织80个,农村涉恶犯罪集团、团伙221个。

  辽宁省坚持标本兼治抓源头,服务保障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抓好行业治理的“重头戏”,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单位共发送“三书一函”9818份,回复率、整改率、行业治理率均达100%。将经验做法提炼固化为制度机制,建立“1+10+N”长效制度体系并动态充实完善,为实现常治长效提供制度保障。

  于天敏表示,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开局之年,辽宁省将坚持以“六建”为核心的常态化制度体系建设总体战和以“重点扫、深处挖”的案件攻坚战为主攻方向,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辽宁,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创造法治良好的营商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xgk/ztjj/gxnynctshcezxdzzl/t95114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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