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教育与工作动态第8期 (总第135期)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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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内容

  

  ●警钟长鸣●

  2022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34起

  这些公务接待行为不能有

  ●政策解读●

  党员干部请注意:这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下)

  ●工作动态●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全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十项规定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行为规范

  ●警钟长鸣●

  2022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34起

  3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2年2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当月,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834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910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046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连续第102个月公布月报数据。

  从查处问题类型看,在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严重影响高质量发展方面,2月全国共查处问题2529起,占查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总数的86.9%。查处的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类问题,分别占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的38.8%、20.0%、18.3%。

  从查处级别看,2月全国共查处省部级领导干部问题2起,查处地厅级领导干部问题51起,查处县处级领导干部问题513起,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5268起。其中,乡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占查处问题总数的90.3%。

  近年来,全国查处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数据中,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等问题较为突出。相关案例表明,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同根同源,从一份礼、一顿饭、一张卡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风腐一体的阶段性特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抓什么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严肃惩治、决不姑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来源:2022-03-2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这些公务接待行为不能有

  违规公务接待带来的是公款大吃大喝、奢靡浪费等现象,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紧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等重点对象,强化日常监督,对该问题坚决查处。让我们一起了解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的几种表现形式。

  一、无公函或邀请函接待

  案例1: 2017年春节前后,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陈某在无公函的情况下三次违规接待外地客商及家属,还特别准备了高档菜肴,三次费用合计10000余元。事后,陈某安排将接待费用“消化”在单位员工餐费中。2019年7月,该省省委第一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该问题线索,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二、超标准接待

  案例2: 2014年8月20日至21日,某县水务局在接待上级调研检查工作过程中,先后4 次在餐厅为客人提供香辣海螺、龙虾、刺身香螺、红烧鱼翅等高档菜肴,每次餐费均在2000元以上,超过公务接待用餐标准,且多次违反规定增加陪同就餐人数,多次接待无公函、事由等。查实后,该县对此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并严肃处理: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洪某被责令在电视台作公开道歉检讨;后勤股股长郭某某被诫勉谈话;免去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三、超人数陪餐

  案例3: 2017 年9月,某县供销联社在接待一行15人的调研考察组时,陪餐人员超出规定人数17人,实施超标准接待。2018年5月,作为此次接待负责人,该社副主任田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务股股长张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

  案例4: 2017年10月,某县电视台台长马某在接待外省某广播电台有关人员到该县电视台进行业务指导时,于当晚在某娱乐会所安排就餐消费,并用公款报销了相关费用3000余元。同时马某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马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同城公务接待

  案例5: 2016年1月27日,某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主任王某某违反该县同城公务不接待管理规定,在年度工作考核结束后,用公款宴请考核组成员某县农牧局领导王某,花费600余元。2月4日,王某某在该中心报销了餐费。2016年6月,二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六、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

  案例6: 2017 年至2020年,某县公路大桥管理局多次使用空白公函,以虚列事由和人数的方式,冲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副局长谭某某负领导责任,办公室主任李某某负直接责任。谭某某、李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违规接待

  案例7: 2015年12月,时任某市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魏某某在该县内部食堂宴请前来考察工作该市另一县的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季某等9人,消费菜品、酒水、香烟共计1.1万元,超过接待标准。2016年1月,经魏某某同意,该县公安局班子成员等10余人公款聚餐为某调离干部送行。经该市委决定,给予魏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给予季某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责令有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

  法条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六条 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 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一)违反规定设定、发放薪酬或者津贴、补贴、奖金的;

  (二)违反规定,在公务接待、公务交通、会议活动、办公用房以及其他工作生活保障等方面超标准、超范围的;

  (三)违反规定公款消费的。

  (来源:2022-4-1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策解读●

  党员干部请注意:这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下)

  (接上期)

  24.收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有价证券、股权等,严重者开除党籍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房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将被处分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6.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27.利用审批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将被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商办企业的;

  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

  28.利用职权帮亲属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谋利将被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9.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严重者开除党籍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占用公物或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0.用公款发放卡(券)等、滥发津贴等,严重者开除党籍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严重者开除党籍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这其中就包括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等。

  32.搞权色交易或钱色交易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3.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4.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严重者开除党籍

  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5.利用黑恶势力欺压群众或充当“保护伞”,严重者开除党籍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使群众利益受损将被处分

  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7.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能救而不救,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8.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开除党籍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9.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见诸行动将被处分

  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0.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的从重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41.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司法公正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2.泄露这些信息的,严重者开除党籍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3.触犯驻在国家法律等,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4.在党的这些工作中不履职,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45.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严重者或开除党籍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来源:2021-9-9 干部决策参阅)

  

  ●工作动态●

  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召开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4月14日上午,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召开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对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三家综合监督单位2021年以来62名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出席会议并作廉政讲话。会上,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5名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代表作了表态发言。驻厅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刘建歧,三家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人事处长、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纪委书记,驻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丁东华对新任职处级领导干部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学政治讲政治。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讲政治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紧密联系我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推进全省乡村振兴各项重要工作。二要强作风做表率。要带头纠“四风”树新风,坚决抵制和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务接待中“吃公函”、超标接待拆分报销、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变种的“四风”问题。要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时刻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作为,勇于创先争优,树立农业农村干部的良好形象。三要知敬畏守底线。要常怀敬畏之心,有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心有所守、行有所止,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节操,守住做人的底线。四要履好职尽好责。要心怀国之大者,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我省实施意见各项要求,立足岗位,落实责任,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真正做到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推进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正确履职,规范权力使用,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管好自己和亲属、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成为干净、担当、勤政、廉政的的高素质农业农村干部。 (驻厅纪检监察组 罗意梅 供稿)

  

  全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

  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按照省社党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相关工作安排,4月15日,全省供销合作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效宏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丁东华讲话,会议由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刘庆主持。省供销社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省供销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王会权安排部署了《全省供销合作社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方案》。宝鸡市、汉中市、延安市、商洛市供销社及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供销储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做经验交流。

  丁东华强调,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推动“两个责任”同向发力、贯通落实。二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要认识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反腐败面临的严峻形势。三要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使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不断加强监督治理,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领导班子的监督;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杨效宏在讲话中指出,今天召开此次会议,主要目的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全面总结2021年以来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新的阶段性特征,对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以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杨效宏要求,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把准政治方向,全面加强供销合作社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化综合改革,破除破解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要扭住重点任务,进一步提升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监管水平;要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提升内部治理科学性有效性;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驰而不息改作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生态。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要以全面从严治社推动全省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陕西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社机关处室负责同志、宣传信息中心负责人,陕西供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班子成员及全资子公司党政负责同志、纪委负责同志,陕西供销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直属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纪委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供销社、杨凌示范区供销社、韩城市供销社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区)供销社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来源:2022-04-15 陕西省供销合作总社网站)

  

  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十项规定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强化“勤快严实精细廉”作风,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出台十项规定,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行为规范。

  一、强化学习风气。把学习作为胜任本职、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措施,坚持学习政治理论与研讨实际工作结合,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带动各支部、各处室(单位)的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6次,局领导交流发言每人不少于2次,支部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党员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调训和网络课程学习。

  二、改进调查研究。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转变作风、提升能力的重要手段,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点、热点、堵点问题开展常态化调研,提倡蹲点调研。局领导每年至少撰写1篇专题调研报告、每个处室(单位)每年至少2篇专题调研报告,报告中问题要见人见事,对策建议要有操作性。要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

  三、统筹督导检查。统筹安排各类督导检查活动,严格执行“双随机核查”。同一时间段进行的督查暗访尽量整合,避免集中或轮番到同一个市县、同一条线路督查暗访。要统筹省、市、县三级督导力量,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工作。督导检查要以常态化暗访和业务指导为主,注重发现解决乡村振兴领域不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优化考核评估。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要区分不同类型,精简考评指标,优化考评方式,简化考评流程,避免频繁检查、重复考评,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遵守考评工作规定,不得跑风漏气、徇私舞弊,对因违反规定私自泄露考评有关情况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省防返贫监测预警平台数据,科学制定统计表格,减少基层填报内容;强化部门间的数据信息比对共享,推动结果互认互用,杜绝基层多头重复填报;将入户采集信息工作与入户帮扶、日常排查、政策宣传等工作统筹推进,减少基层入户填表频次。

  六、做好信访接待。充分利用12317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局长信箱等渠道,及时收集、处理、移交相关问题线索,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有效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处理群众信访举报时,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严把政策要求、严格程序规定、规范言行举止。

  七、提高文件质量。文件简报要主题鲜明、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精炼,突出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除重大决策部署外,局内文件一般控制在3500字以内,向省委、省政府的综合报告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在3000字以内。

  八、严肃会风会纪。坚持高效务实严谨的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发言少讲成绩,多谈问题,多提建议。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按时到场,保持良好会场秩序。对涉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保密纪律。

  九、严格工作纪律。按照职责分工按时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和局领导交办的事项,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强化督促落实,认真做好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领导批示指示的督办检查。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坚决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严格落实考勤、请休假、请示报告等工作制度,不准违规请吃、吃请和工作期间饮酒。保持办公场所整洁有序,倡导文明用语;工作期间精神饱满,注重仪容仪表,着装规范得体。

  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执行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节约使用办公耗材,从严控制文件简报印刷份数和发送范围。推进“文明餐桌”实践行动,杜绝餐饮浪费。弘扬延安精神,加强家教家风建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促进作风建设持续向上。

  (来源:2022/4/13 省乡村振兴局网站)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anxi.gov.cn/www/gzdt7029/20220424/9792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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