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出政策支持就业创业 低保家庭至少1人就业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6

9月1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人社厅负责同志解读《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结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推出21项政策措施,包括创业创新、就业结构优化、稳定就业形势、完善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

《意见》提出,要做好重点群体、重点区域就业工作,稳住就业基本盘,在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必须千方百计做好重点群体和区域就业工作,确保全省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兜牢民生底线。

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一人稳定就业

要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落实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发展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并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一定奖补。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强化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确保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的至少一人稳定就业。

鼓励引导去产能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力

稳妥做好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护航行动,鼓励引导去产能企业尽最大努力挖掘内部安置潜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认真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积极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五是缓解困难地区就业压力。对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去产能任务重、待岗职工多、失业风险大的困难地区,组织开展就业援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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