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再次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城一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02

  

  基本消灭红色、尽量减少橙色、努力降低其他级别预警响应,是新修订的《应急预案》的目标。省环保厅区域协调处处长庄家成说。记者今天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日前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再度进行修订,并于12月8日起已开始实行,全力抓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要求纵向上省市县都要制定应急预案,横向上各有关部门都要制定应急实施方案,平面上各涉气企业都要制定应急操作方案,形成全省上下、一体联动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据悉,今年1-11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同期改善了12.9%。但在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依然较高,长时间、大范围、高浓度的重污染过程仍有发生,特别是2017年元旦前后,发生了一次持续17天、涉及17市的重污染天气。

  《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为适应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而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的。

  2013年11月,我省首次制定了《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称之为2013版。根据该预案,我省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分别启动Ⅲ、Ⅱ、Ⅰ级响应。

  2016年2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称之为2016版。此版本适当降低了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启动应急响应的门槛,在原有三级预警的基础上增加了蓝色预警,变为四级预警。以前最低一级黄色预警,需要预测未来连续出现3天以上的重污染,启动预警、应急的门槛较高。增加后的最低一级的蓝色预警启动门槛为预测未来1-2天发生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天气,门槛大大降低。

  2016版《应急预案》的不足在于缺少明确的预警分级标准、严格的应急减排措施、细化的任务分解,这就导致实践中难以落地,应对效果打了折扣,不能很好地发挥应急工作的削峰降频和降低雾霾级别的作用。

  此次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称之为2017版。

  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依据更加精准,体系更加科学,并压实了分级响应措施,一城一案一厂一策,将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企业、具体工地、具体生产环节,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可考核性。此外,僵尸企业、虚假企业、已取缔或计划取缔散乱污企业、已淘汰或计划淘汰燃煤小锅炉、已纳入常规性管理的黄标车、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已列入调整产业结构或化解过剩产能而搬迁的企业,这7种类型企业或行为均被剔除减排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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