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今年起设置“农村便民药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1-11

  1月10日讯 昨日,记者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起,云南将在全省范围内设置“农村便民药柜”,旨在解决全省偏远农村地区群众“购药远、购药难、购药贵”的问题。

  据省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农村便民药柜”将由具有配送能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及其连锁门店负责,是该零售连锁门店在未设药店的行政村或自然村的药品销售点。通过设置“农村便民药柜”,打通农村药品供应“最后一公里”,让农村地区群众能够方便及时用上放心药、平价药。同时,通过优先与贫困群众合作的模式,对其进行专门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助其脱贫。

  便民药柜所经营的药品将由设置药柜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统一配送,保证药品质量可追溯,并且所经营药品价格与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在乡镇的连锁药店价格一致。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的药柜进行日常监管。此前设置“农村便民药柜”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办零售药店后,“农村便民药柜”在协议期内进行过渡,协议到期后自动取消药品经营资格。

  “‘农村便民药柜’是农村医疗机构的有益补充,不能代替农村医疗机构的职责。”该负责人表示,“农村便民药柜”经营品种原则上为常温保存的非处方药,经营品种目录由各州、市食药监局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惠、符合当地群众用药习惯的要求遴选确定。

  据悉,今年内,云南将开展“农村便民药柜”试点工作。由各州、市食药监局结合本地农村药品供应和扶贫工作的要求,充分借鉴“两网”(监管网、供应网)建设的有益经验,组织开展好辖区内相关工作。由承办企业组织人员对全省农村用药情况进行调查,合理布点,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最有需求的农村偏远地区,真正体现该项工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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