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的公告

来源:农业农村部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根据《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农经发〔2019〕5号)有关规定,农业农村部会同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现将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7日。联系电话:010—59193128。

  

  

  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2303/t20230309_642270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