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农药监督检查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各市农业农村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药监督检查的通知》(农办农〔2022〕11号)要求,全面履行《农药管理条例》监督管理职责,提升安全风险意识,切实防范安全风险隐患,省厅决定开展全省农药行业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0月底前结束,各市组织自查,省厅将视情况组派工作组赴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农药监管属地责任及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试验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检查重点

  (一)落实农药风险防范责任。各市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要加强与审批部门沟通,定期认领新申请企业名单,依法做好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登记初审、行政执法、使用指导等重点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和人员,定期排查农药风险隐患。加大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登记试验等主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确保农药风险防范责任落到实处。

  (二)督促落实农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市要加强对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企业的监管,对剧毒高毒农药、危险化学品农药、使用易燃易爆品等原材料的农药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具有相应的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生产和销售台账是否齐全,电子追溯系统是否齐备,农药原药(母药)生产是否合法,农药制剂委托加工或受托加工是否涉嫌租借登记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督促农药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主体责任,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三)加强农药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进销台账、实名购买、溯源管理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产品混乱、混放、隔离不到位、消防设施不健全、无专柜或专柜使用不规范等情况,是否落实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是否存在经营一般农药的门店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销售杀鼠剂、百草枯等仅限出口农药行为,是否落实过期农药专柜保管统计,统计结果备案、无害化处理等规定。

  (四)加强互联网经营农药监管。互联网经营农药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要加强对拼多多、抖音、快手、微信、淘宝、天猫、京东、一亩田等电商平台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电商平台对农药经营商户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依法查验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和与所售农药相对应的农药登记证,监督农药经营商户必须在网店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农药许可证件。互联网农药经营单位要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建立采购、销售台账。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宣传引导、依法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确保合法经营、经营产品质量合格。

  (五)全力推进农药使用安全。各市要切实做好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使用磷化铝熏蒸储粮的农户、使用氯化苦熏蒸土壤的施药服务组织、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实验室等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和技术培训,全面提升广大农药使用人员的科学安全用药意识和水平,加强农药科学安全使用宣传工作和农药科学安全技术指导,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农药、关注科学用药、推动安全用药。深入开展检查指导,逐项排查农药使用中的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农药使用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农药,落实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制度,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使用农药。喷雾施用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要合理把握稀释浓度,严防无人机超低量施药造成药害。重点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食用菌等生产基地用药指导,严禁非法使用禁用农药、高毒农药、限用农药、未登记农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防控农药残留风险。同时,及时做好农作物药害、人畜中毒等安全事故预防及调查处置,确保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吕梁交城化肥厂爆炸事故经验教训,根据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要求,督促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试验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遵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等领域管理要求,切实防范安全风险,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统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三、工作要求

  各市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各市在每月15日前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等检查总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省厅反馈。联系电话:厅农药管理处康晨 0351-8235002,邮箱:sxzzy331@163.com。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相关解读:解读关于加强农药监督检查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nynct.shanxi.gov.cn/sxnytzwgk/sxsnynctxxgk/nynct/gknr/auto1235/auto1246/202301/t20230119_78241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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