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3-13

  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化为清单,编制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方式。

  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文件,部署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通知强调,要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清单内容,做到全面、规范,防止通过清单制将部门摊派任务制度化。要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要对清单事项、调整程序、落实执行、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清单制运行“有章可循”。要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和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要建立健全配套措施,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对下放给基层组织承担或协助的事项,要明确下放权限、经费来源,确保各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原文链接:http://nync.jiangxi.gov.cn/art/2022/11/22/art_27871_4237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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